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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九.几种特别情况下收集的证据的排除4.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据的认定(1).侦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引起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应当主动回避,这是回避的法定事由。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

九.几种特别情况下收集的证据的排除

4.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1).侦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引起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应当主动回避,这是回避的法定事由。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据,是否应当排除?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司法解释有这样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第36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检察长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其他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第35条规定:“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第39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2).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应当回避的侦查人员参与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决定回避的机关确定。所谓"诉讼活动有效"是指"诉讼活动有效力","诉讼活动无效"意味着已经经过的诉讼活动违反规定,不具有公平公正性,不能作为诉讼刑式存在,需要重新开始!引起诉讼活动无效的原因就有回避事由。诉讼活动应当包括整个刑事诉讼中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而不是仅指审判活动,开展调查,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也是诉讼活动,因此,应当回避的侦查人员未回避,其收集的证据是否应当排除?应由有权作出回避的机关审查决定。具体操作应当是,发现侦查人员有法定回避事项而未主动回避,侦查机关应当对此侦查人员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言词证据应当重新取证;实物证据可以直接使用。当然均要经过法庭质证才可作定案证据。

(3).另外,侦查人员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的情况下(比如妨害公务案,袭警案),应当适用证人优先原则,不能参与侦查活动(执行强制措施除外)。例如,某公安机关驻烟草公司的警察与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检查时,被烟摊主张某等人殴打、辱骂,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或者袭警罪)被拘留。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参与联合执法的公安人员本应是本案证人,却成了本案的侦查人员,参与了张某妨害公务案的调查取证。这不仅违反了有关回避的规定,也违背了证人优先原则。便建议公安机关更换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收集了言词证据。


4.侦查人员受贿后或者受领导指使收集的证据,如何认定?是否应当排除?

(1)司法实践中,发现侦查人员受贿后,或者受侦查机关领导受贿后指使下属侦查人员收集的证据,是否应当重新审查?证据是否排除?这同样涉及诉讼活动的有效性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2)如果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检察院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全面核查原案件中该侦查人员收集的相关证据,包括实物证据在内,是否存在伪造或提取是整受到污染。如果核查结果与案件事实没有重大出入的,也没有伪造从重、从轻情节的,原判次仍然有效。若核查结果与案件事实存在重大出入,原证据排除,检察院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比较一下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十三)项中规定,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事由。

(3).如果案件判决还未生效。A.若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因被告人上诉,判决未生效,上诉审对应的检察院应当建议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由下级检察院与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发回重审后,如果核查结果没有出入或者出入不大,检察院可以维持原起诉书,如果核查结果出入较大,检察院可以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撤回起诉或者变更起诉。B.若一审法院尚未判决,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延期审理,然后如上所述,与监察机关一起调查核实。

刑事二审上诉后多久立案(刑事诉讼法的疑难问题(20))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上诉后多久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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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熊仔吃掉月亮

    熊仔吃掉月亮

    2022-03-10 14:20:26    回复

    九.几种特别情况下收集的证据的排除4.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据的认定(1).侦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引起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应当主动回避,这是回避的法定事由。侦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收集的证据,是否应当排除?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司法

  • 超级干饭人

    超级干饭人

    2022-03-10 21:41:44    回复

    34;意味着已经经过的诉讼活动违反规定,不具有公平公正性,不能作为诉讼刑式存在,需要重新开始!引起诉讼活动无效的原因就有回避事由。诉讼活动应当包括整个刑事诉讼中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而不是仅指审判活动,开展调查,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也是诉讼活动,因此,应当回避的侦查人员未回避,其收集的证据

  • 扶玉飞睿

    扶玉飞睿

    2022-03-10 10:57:49    回复

    不愧是你

  • 习善美山

    习善美山

    2022-03-10 10:57:49    回复

    嗯嗯

  • 倪佳江恒

    倪佳江恒

    2022-03-10 10:57:49    回复

    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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