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91 | 评论:1
春节前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0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执法科原负责人孙涛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
2014年至2021年,孙涛在原抚顺市工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过程中违规为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好处费、加油卡、购物卡等财物,并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取贵重物品,折合共计15.1万元;以收取质检费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收取0.5万元,并占为己有。2022年1月,孙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2
市公安局车管所违规办理挂车牌照问题。
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市公安局车管所原副所长孙大伟,机动车检测大队原民警郭均平,机动车管理大队原民警郑龙涛、李洪海、刘志铁,大厅原代理主任吴艳滨,档案室原民警付红共7人,通过中介机构违规收受某车辆生产企业好处费共计1128.05万元,先后为该企业生产的5429台违法贴牌挂车办理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市场经营秩序。其中6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至9月,孙大伟等7人,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3
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08年至2020年,金辉在任清原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及市环保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企业宴请,违规借用企业住房和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通过企业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破坏市场秩序;不正确履职,签批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造成不良后果。金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6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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