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1 | 评论:3
近日,固阳县检察院对两起系列盗窃案提起公诉,两案主要被告人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案,盗窃手段疯狂,后果严重。其中被告人汪某于2013年至2015年初流窜至我县多次盗窃厂矿企业设备所安装的电缆线。其惯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钢锯对厂矿内的电缆线进行锯割,后将所盗窃的电缆线拖至附近进行焚烧,焚烧后将铜线背走,卖给流动收废品的人,所得赃款用于自己挥霍,涉案金额达11万多元。另一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伙同张某某,从呼和浩特市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固阳县某小区,利用技术开锁的手段盗窃两户居民财物,涉案价值达4万多元,后又流窜至乌海等地继续作案,后被抓获。
这两起案件透漏出的信息值得我们深思,一是主要作案人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后,没有新的生活技能,又重新走上了犯罪道路,其中汪某于2007年因盗窃厂矿企业所使用的电缆线,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其徒刑7年,2013年被释放后马上又开始盗窃。二是再次犯罪变本加厉,手段疯狂,不计后果,汪某于2013年至2015年初流窜至我县多次盗窃厂矿企业所安装的电缆线,涉案金额达11万多元给厂矿造成重大损失。三是盗窃技术已得到更新,危害更大,难以破获,被告人韩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伙同张某某利用技术开锁的手段盗窃住户居民财物,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日前,被告人汪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其徒刑6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韩某某一案正在审理之中。
本文标签: 犯盗窃罪影响下一代多久出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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