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1 |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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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萍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男方未到庭,小萍未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一年后,小萍以男方对孩子不管不问且有家庭暴力为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传票传唤,男方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是不是对方不来开庭就不能离婚?
依照法律规定,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萍两次起诉离婚,被告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可以据此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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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月半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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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不同意离婚最多可以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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