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刑事拘留一人。2022年2月,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商贸公司报案称,其业务员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接警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经查,犯罪王某某在任遵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期间,自2021
行为既遂数额/情节/数额+情节量刑挪用公款罪主体:工作人员客体:职务行为廉洁性以及公款的占有与支配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挪出公款既遂:公款脱离单位控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进行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新菊)今年9月起,娄星辖区某连锁酒店工作人员汪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酒店8万余元挪用作为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12月23日,汪某某因无力偿还挪用的款项,心存悔意,主动到娄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经查,汪某某对涉嫌
公款是属于所有,工作人员是不可以挪用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是知道不等于做到,挪用公款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挪用公款数额多少构成犯罪呢?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张三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农经站工作,由于是大学生,表现又好,很快就当上了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国庆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扬州市纪委监委9月29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江都区委原常委、空港新城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发布案情通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郭李薇)10月20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发布案情通报称,2021年10月9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侦大队收到关于新余市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犯罪的线索。经初
挪用资金罪一般发生在公司、企业当中,比如说,李四是某公司的财务人员,李四每天看着公司的账户,心生贪念,于是对公司的财务账目偷偷做修改,把公司资金账目上的5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然后拿这些钱去赌博的、拿去做投资的,再或者就是用于个人享受开支、或
据“廉洁吉林”微信公众号消息,年初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中央纪委监委追逃追赃“天网2021”行动部署,在省追逃办直接指导下,经过长春市纪委监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外逃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朴晨海主动回国投案。朴晨海,女,朝鲜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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