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本报讯(通讯员莫箐记者安吉拉于倩)餐馆员工相互勾结,通过“飞单”、“大餐分小餐”、“三店循环销售”等非法手段,私自克扣经营费用300余万元!近日,这起集体占道案经过南京南站派出所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告破,8名涉案成员落网。接到匿名
案例背景:2015年,家住河北的牛某受朋友高某邀请,担任高某没有大股东的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为此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成为基金公司总经理,实际参与了基金公司的运营。基金公司每月支付牛某2万余元,但基金公司实际控制权由在任董事高某控制。基金
侵占公司个人股东股权的问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即侵占个人股东权益和侵占公司股东权益。个人股东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股东,法人股东是指以法人(公司)名义持有股份的股东类型。就现行法律而言,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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