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原告:张三,男,汉族,1980年3月21日出生,住北京市金水区文化路00号10楼10号,身份证号码320,手机号码1302。被告:李斯,男,汉族,1979年6月26日出生,住本市大圩镇村沟南0号,身份证号41,手机号13。声明:1.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