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向的区别:首先,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向的区别:首先,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其次,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两者的相同之处:(一)行为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时间相同,(二)时间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在进行指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对不法侵害的“开始”,一般应以着手实施为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所谓不法侵害行为的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而不在继续进行的状况具体包括三...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必选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5)对主体的限定...

楼上没有把相同点答出来所以我选择来为楼上润润色哈哈!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1.目的相同: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3.责任相同: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适度则不需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下面也简单的说一下不同点吧!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动物,当然也包括人类在内2.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必须面向第三方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3.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