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7 | 评论:1
讨债和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支付:
1 .不超过10000元的,每笔缴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缴纳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人以恶意逃废债务为目的,一去不返的情况。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往往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贷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种方式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
起诉的时候要拿着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将对审理后借贷双方关系明确的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虽然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财产,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种方式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托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管理。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
讨债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讨债方式。除此之外,其实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讨债,比如协商、调解、仲裁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规定起诉的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受理费,这里受理费的数额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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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秋天的风
2022-03-24 00:48:01 回复
人下落不明的贷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种方式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起诉的时候要拿着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
拳拳杀气
2022-03-23 16:29:08 回复
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人以恶意逃废债务为目的,一去不返的情况。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往往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贷款案件,债权人可
卖萌小王子
2022-03-23 15:03:32 回复
偿债务。 第二种方式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托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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