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3 | 评论:3
7月11日,河北青年报、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成立“百人法律服务团”,为读者举办第303期热线活动。
两个小时,20多位读者通过热线和微信在线“问法”。
活动中,民间借贷问题成为读者关注的热点。
针对典型事件,河北律师事务所陆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答。
根据协议,借款不仅需要支付诉讼费和差旅费
2017年6月,李先生向周先生借款300万元,期限半年,双方约定按月息3%计息。借款到期后,如先生不能足额还款,还应承担因周先生主张欠款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018年1月,李先生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周先生多次要求未果。
现周先生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支付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但李先生听朋友说,根据法律规定,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可以主张,但合计利息不得超过年利息的24%。周先生与李先生约定的年息已超过24%,律师费属于其他费用,周先生无权再次向李先生索要。
周先生咨询,向法院起诉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能否向李先生索要诉讼费和差旅费?
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利息之外予以支持
针对周先生的提问,陆律师作出如下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觉履行的最高利息标准可以达到年利率36%,但法院处理中的利息标准不得超过年利率24%。因此,如果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应按最高年利率24%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可以共同主张,也可以单独主张,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息的24%。
但在周先生的案件中,周先生主张的律师费、差旅费不属于“其他费用”。借款合同中常见的“其他费用”形式为手续费和管理费,实际上是借款人为获得贷款而实际支付的费用,而诉讼费和差旅费则是借款人未能如期足额履行债务时,贷款人为实现和维护其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双方性质不同,除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外,均可支持。
■法律支持
■河北华英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13931133609
■北京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郭彦伟律师:13230151428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曲波
■编辑/皮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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