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
第一条下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争议;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保证金、保证金、抵押物、质押物,或者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争议;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补发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
(六)劳动者与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
(七)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依法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赔偿金发生的争议;
(9)企业自主改制发生的争议。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第三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未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十人以上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企业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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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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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地日天
2022-03-19 22:20:34 回复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
喊麦狂人
2022-03-20 06:13:27 回复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夜跑遇你
2022-03-20 04:03:10 回复
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十人以上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企业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第九条用
飙车大撒把
2022-03-20 02:32:50 回复
工伤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
谦恭君子
2022-03-19 20:04:34 回复
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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