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2 | 评论:3
贪污罪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关于非刑罚措施的适用,刑法总则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体到贪污罪,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和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是并列条件,都是必须的。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并不积极返还赃款赃物,有的甚至转移犯罪所得,企图在出狱后继续使用这些财物。这显然不符合该条的适用条件。
石某某贪污案
基本事实:
孙谋、史某某身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企业职工名单,侵吞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
其中,被告人孙某某参与骗取专项资金共计47952.31元,被告人石某某骗取专项资金18400.82元。
案发后,被告人孙某佳退缴赃款24150.67元;被告人石某某退缴赃款18400.82元,向XXX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被告人孙某佳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他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了所贪污的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石某某因犯罪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解释:
综上所述,当行为人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时,可以通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寻求减轻处罚。当然,真诚的忏悔并不意味着行为人不能找任何借口。比如,行为人虽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有异议,不影响真诚悔罪的成立。但如果行为人在法庭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审理时不认罪或者要求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很可能会影响该条的适用。
法律问题可以私信。
北京秦岚律师刑事法律服务总队(微信官方账号)
本文标签: 犯82条刑事罪最多拘留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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