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1
一审的河西区人民法院和二审的二中院均认为宋杰与被告医院因执行发生纠纷,宋杰植入的人工关节是意见不合的产物,这一点已在法院书上得到确认。
但该分割种植的产品与原告再次产生的经济成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本案的关键点。
法院咨询后认为:宋杰螺钉断裂对使用人工髋关节影响不大,但螺钉断裂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宋杰使用人工髋关节十几年后出现松动属正常现象。
据此,宋杰主张其进入北京301医院与体内第二次植入的产品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第二次费用赔偿申请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文中人物为化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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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中央电视台& # 34;焦点访谈》栏目报道& # 34;Stelless自锁式人工髋关节”是产品的不同隔间的内幕。
2006年8月,宋杰来到山东省荷泽市医院。经X线诊断,右侧金属股骨头内螺钉中远端向下成角,认为是螺钉中部断裂所致。
随后,宋杰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医院和涉事主刀医生对使用不同产品和野蛮操作造成的身体伤害进行经济赔偿。
2007年6月,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方支付宋杰经济补偿金3万元。
2008年5月,宋杰在北京301医院做了右侧髋关节置换手术。
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其住院费用等经济损失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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