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3 | 评论:3
最近收到很多网友的建议,比如婚前用自己的积蓄付房子的首付,婚后用自己的工资付所有的房贷,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而自己的工资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等等。这是因为大多数网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知道什么属于个人财产,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导致误解偏差。
对此,陕西秦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兴宁专门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梳理,让大家在生活中有所认识。但是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两个人包容,共同付出,共同经营,不分你我,所以不建议双方明确划分。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1) 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1.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金。
除上述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外,另:
1.夫妻一方在结婚后的个人财产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租住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当事人结婚之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父母明确表示送给双方。当事人结婚后,父母按约定支付双方购房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发给军人的复员费、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乘以年平均数,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方主张将个人实际缴纳的部分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金账户中的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保险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夫妻,离婚时处于的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返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申请人选择继续投保的,申请人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存续到一定年龄为条件,依据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取得的保险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夫妻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除上述认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外,另: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供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确认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2.军人的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
3.《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作为被保险人根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取得具有个人性质的保险金或者配偶一方作为受益人根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取得的保险金[/s2/]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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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江南吃醋王
2022-03-18 01:09:59 回复
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入;(三)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1.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3.男
三分酒意
2022-03-17 23:33:41 回复
所有)二。夫妻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尽兴酣饮
2022-03-18 05:53:04 回复
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除上述认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外,另: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供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确认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2.军人的伤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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