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1 | 评论:1
1.谁来承担起诉律师的费用?
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是由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了被侵权人的权益。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救治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支付抢救治疗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二。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被告提出反诉,按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支付。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后缴纳申请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如果双方都提起上诉,就分别先行赔付。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三。与起诉有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发生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用。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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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少爷霸爱
2022-03-17 00:05:27 回复
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陪你搞怪给你深爱
2022-03-16 23:22:15 回复
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如果双方都提起上诉,就分别先行赔付。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三。与起诉有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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