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3 | 评论:3
来源:银川新闻网
去年,沈女士在装修新房时,为即将入住的新房购置了家电。她可以去JD的商店。COM家电”,但结果她付了钱后,电视机迟迟不发货。虽然她多次要求店家解决,但对方的答复是让她去法院起诉。这让沈女士有些接受不了。这是怎么回事?消费者:为什么这半年电视都没收到货?
“现在看到家里的电视墙就心烦。过年的一家人只能面对空空的一堵墙。我半年前买的电视还没发货。”沈女士说,2021年7月底,她和丈夫逛街时,来到家电新华街店。经销售人员介绍,她最终支付了部分价款购买了一台价值7000元的创维彩电。
沈女士第一次交了4000元。通过销售人员提供的支付宝付款码转账后,她收到了一张盖有JD.COM家电卖场销售专用章的JD.COM家电销售专用凭条。两天后,销售人员以微信的形式收取了剩余的3000元,并表示当年8月底可以收到电视机。
在等待的过程中,销售人员联系了沈女士。直到2021年10月,沈女士都未能收到电视机。焦急中,她找到了JD.COM家电的新华街店,一问才知道,当时收钱的销售人员已经走了。至于她没有迟到的电视机,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沈女士始料未及。“他们说我拿的销售单是错的,盖章是假的,我的钱没有交给店里,让我去店里卖或者起诉。”
很明显,我在JD.COM家电新华街店选了电视,谈了价格,按照销售人员的指示付了款,还开了特价销售单。为什么突然不算了?“然后我联系了销售经理。结果他还让我去告。这个我接受不了。”沈女士觉得当时在店里买的电视机有问题,但是店里很干净。无奈之下,沈女士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关于此事,有关部门给出了答复:经初步核实,JD.COM家电新华街店工作人员崔某以个人名义套取现金70余万元,未向公司财务上缴一分钱,涉及多人。公司负责人已报警,待警方查明案情后统一处理。沈女士才发现,在这件事上,她并不是一个人。
JD.COM家电新华街店:店员涉嫌骗取货款未打入公司账户。消费者可以起诉
对于此事,涉事的JD.COM家电新华街店会给出怎样的解释?随后,记者和沈女士来到这家位于兴庆区共享世界新华街的JD.COM电器专卖店。
据该店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沈女士购买的电视机之所以迟迟不发货,是因为她支付的7000元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被当时姓崔的店长私吞了,而沈女士持有的特价销售单上的公章也可能是私刻的,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件事不是个例。是当时店长的个人行为。我们已经举报了职务侵占和诈骗案件。”该工作人员称,他是去年10月份才入职的,暂时负责JD.COM家电新华街店的相关工作。他当时并不知道沈女士购买电视机的相关细节,有些问题他也无法回答。但是作为消费者,要想解决目前的问题,就得起诉。
采访当天,记者根据沈女士提供的电话,试图联系银川京通商贸有限公司两名负责人的电话,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调查:知情人称钱是交给店长的,一切操作都是按照店长的要求进行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对方的说法,记者电话联系了当时收到沈女士电视款的销售人员,得到了一些信息。
“当时我是JD.COM家电新华街店的员工。我确实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收到了沈女士购买创维电视的钱,但这笔钱转给了当时的经理崔,由他负责具体购买。”据已经离职的销售人员介绍,沈女士当时看的电视机,系统显示没有货,店长说可以从其他渠道调货,于是通过支付宝充了沈女士4000元,然后通过微信充了剩下的3000元。
对于票据问题,该离职销售人员表示,按照店长的要求,一般对于有货的商品,他们会给消费者开具机票,而对于不在本系统的商品,他们会给消费者开具人工票,也就是沈女士持有的特卖票。“我很久没去店里了,那个章一直都在。不知道是谁刻的。”离职的销售人员表示,公司并没有对他们进行过销售流程如何操作的培训,他们都是按照店长的要求操作的。
JD.COM客服:已受理,稍后会回复消费者
这位离职的销售人员说,她经手的唯一一位消费者是沈女士,但据她所知,其他消费者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至于涉及的数量和金额,她不清楚。
记者发现,早在去年9月,就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虽然持有“JD。COM家电特卖单”,他们未能收到货物,涉及金额从1万多到10万不等。那么如何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呢?
2月11日,记者和沈女士找到了银川京通商贸有限公司所在的家电德胜店。一位姓冯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的消费者众多,金额较大,他已经报警,并起诉至法院。至于消费者没有收到的商品,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只能向法院起诉。
采访中,记者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通过电话反映给了JD.COM商城客服,并根据客服人员所说上传了沈女士的特价销售单,并提供了相关电话号码。客服表示会联系相关人员,然后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律师:销售过程符合表见代理特征,商家应承担侵权责任。
沈女士遇到问题,应该向谁主张权益?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深表示,沈女士与家电销售商之间的纠纷是一种销售合同纠纷。基于沈女士陈述的情况,可以要求店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退还电视机。“无论商家与其工作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1条的规定,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工作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对于沈女士遇到的问题,商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电视机通过支付宝、微信打入销售人员个人账户的情况,以及店家所说的消费者持有的票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律师表示,由于沈女士是在商家的店里购买的电视机,账目和票据也是销售人员提供的,都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所以消费者在整个买卖过程中并没有过错,不影响她向商家主张权利。
“整个购买活动非常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即沈女士有理由相信销售人员提供的二维码是商家授权的收款二维码,销售人员的收款行为得到了商家的认可。那么,在这样的买卖有效的情况下,商家应该对沈女士履行相应的义务。另外,关于账单,由于这张账单是商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提供给沈女士的,无论这张账单有无问题,都不会影响沈女士的维权,也不会影响商家对沈女士履行相应的义务。”至于相关工作人员对商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陆深表示,商家在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后,可以依法向相关人员追偿。
沈女士表示,自问题发生后,虽然多次与店家协商但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遇到的问题。
记者朱哈伦
[责任编辑:张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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