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7 | 评论:3
很多司机朋友都有这样的困惑: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撞了人,即使认定机动车不负责任,也往往需要对行人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今天就带大家来解读一下。
五一假期,李大彪开车带着老婆女儿去郊游。三个人开车出了自己的小区,上了出城主干道,路两边都是绿化带。突然,一个老人从绿化带里跳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饭盒急匆匆地跑进了大路。李大彪虽然是个老司机,按规定的速度开车,做梦也没想到他能带着一个大活人跑出绿化带!李大彪吓得赶紧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听到“砰”的一声,撞上了车。这吓坏了李大彪的家人,他女儿吓得哭个不停。
李大钊倒是挺淡定的。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停车,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处贴上红色警示牌。随后,他拨打了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医院的急救电话。交警赶到后,立即封锁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随后,医院救护车将倒地无法动弹的老人及时送往医院。交警现场分析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大彪没有过错,突然冲出绿化带的张老三负事故全部责任。李大彪终于松了口气。后来医院传来消息,张老三救治成功,但腿骨折了,需要住院治疗。李大彪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几天后,张老三的儿子张找到李大标,要求李大标支付医药费。在坚决拒绝张后,没过多久李大标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被起诉了。庭审当天,张作为张老三的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向法庭出示了医疗费用发票和护理费收据作为证据。
最终,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李大标承担张老三保险理赔以外的医疗费、护理费各7%。判决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收到判决书后,李大彪和张都不服气。在李大彪的立场上,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没有过错或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张的位置上,他想不出为什么他只付了7%这么少。于是他们一起去法院咨询了判决这个案子的法官。
法官表示,虽然李大彪在交通责任认定上没有过错,但交通事故可能触犯的法律责任包括扣分、罚款等行政责任和定罪量刑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即使当事人没有过错,按照法律规定,仍然要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责任!作为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意识到驾驶车辆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行为,张老三受伤的风险源是车辆,而不是人。
法院判决张老三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也是为了警示不守法的行人,不要放任自己的人身风险。无视法律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最终,李大标和张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解释器
青羊区司法局副局长刘锐
李一帆,四川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什么认定事故不负责任就要赔偿?00:0006:0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第(二)项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背后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相对性”。驾驶车辆的行为本身是有风险的,因为车辆需要高速行驶。然后,车辆驾驶员实际上从驾驶车辆的行为中获得了能够快速行驶的便利。因此,法律上认为车辆驾驶人比步行者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以避免风险的发生。正所谓“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责任。”法律的正义在于平衡各方利益。因此规定,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这个范围内,具体比例可以由法官决定。
交通肇事罪主要有哪些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的具体情形。
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包括: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机构失灵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可见,本案中李大彪并未触犯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
触犯了“交通肇事罪”,除了刑事责任
还需要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吗?
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三种互不交融的责任。同一事件只要触及这三种责任,就应该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处罚。比如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受到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这是典型的行政责任。另外,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不会因为其承担刑事责任而免除对家属的民事赔偿责任。但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并取得家属谅解,可酌情减轻刑事责任。
谁是马路杀手?上面的答案我已经告诉你了,不管你开车还是走路,只要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你就是马路杀手!希望大家牢记“安全”二字,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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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风吹尘飞
2022-03-15 03:15:43 回复
梦也没想到他能带着一个大活人跑出绿化带!李大彪吓得赶紧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听到“砰”的一声,撞上了车。这吓坏了李大彪的家人,他女儿吓得哭个不停。李大钊倒是挺淡定的。事故发生后他立即
薄雾山林
2022-03-15 05:03:03 回复
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可见,本案中李大彪并未触犯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触犯了“交通肇事罪”,除了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吗?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三种互不交融的责任。同一事件只要触及这三种责任,就应该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处罚。比如交通事故,负
心都耍野了
2022-03-15 07:36:31 回复
然,一个老人从绿化带里跳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饭盒急匆匆地跑进了大路。李大彪虽然是个老司机,按规定的速度开车,做梦也没想到他能带着一个大活人跑出绿化带!李大彪吓得赶紧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听到“砰”的一声,撞上了车。这吓坏了李大彪的家人,他女儿吓得哭个不停。
正义公子
2022-03-15 07:15:07 回复
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第(二)项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背后的法律原则是什么?法律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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