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3
女性在就业中遭受性别歧视并不少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女性承担着人类繁衍的重任,而这恰恰是那些一味追求利益的人不愿意接受的。他们不得续签已到期的雇佣合同或故意恶化工作环境和降低福利待遇以迫使妇女自愿离职,从而导致妇女因怀孕而被多次解雇。
那么,孕妇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女性,如果还有可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孕期待遇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辞退决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直至哺乳期届满。同时可以按照原工资标准还工资。如果孕妇不接受仲裁结果,或者仲裁结果无法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保护妇女孕期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或者辞退女职工。”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工单不得解除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中国妇女在怀孕期间的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但俗话说,法律不保护睡在自己权利上的人。最重要的是,当孕妇在职场遭受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对职场歧视说不,从而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签: 怀孕的孕妇被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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