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2 | 评论:3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治,保护现场,然后通知交警部门处理。当然,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简单处理,但如果是重要的交通事故,就需要备案。
下面刘宗宇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害方不结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结案。
要处理好交通事故,需要以下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除了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外,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要依靠公安交管部门。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尽快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是重伤或昏迷,路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一名交警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至少需要两名交警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其他部门帮助的,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到现场后,首先要处理好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同时,对于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交通管理部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综合收集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验、检查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丧事处理完毕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确定伤残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止书,发送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的规定,可以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停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牵引方法不当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或多或少应该知道,如果交通事故没有结案,应该向公安机关申请结案。如果没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签: 出现交通事故没有赔偿算结案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玩法教授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