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0 | 评论:2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闫俊臣记者)南通通州出租车司机李某晚上和朋友聚会喝酒,自称自己是“老司机”,晚上很少有人酒后驾车。不料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一对年轻夫妇一死一伤。那么,这场悲剧到底该由谁来“买单”,李,出租车公司还是保险公司?12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
2020年9月17日凌晨1时左右,出租车司机李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出租车撞向正在过马路的刘某、冯某,致当日刘某死亡、冯某受伤。事故发生时,李血液中酒精含量经鉴定为158.8mg/100ml,属醉酒驾驶。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负事故主要责任,两名行人各负事故次要责任。
李的车主是一家出租车公司。公司将车辆承包给李对外经营,李需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动。
行人刘和冯是夫妻。事故发生时,他们刚刚结束女儿的百日宴。90后的刘之前有过两次婚姻,除了刚满100天的女儿,还有两个儿子要养。事故给这个家庭和三个孩子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于是,刘的亲属将司机李、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多万元。
庭审中,李认为自己是出租车公司的员工,公司应对涉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认为李在事发时属于醉酒驾驶,他没有从事客运活动。原告主张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理赔,超出部分由李及被害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辩称,仅在交强险中约定赔付,对于商业险部分,由于李属于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免除赔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7万余元。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不负责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赔偿,故保险公司仅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1万余元。
对于超出交强险100多万元,李作为涉案车辆的使用人,在醉酒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当然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因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80多万元。至于出租车公司,每月收取一定的承包金,享受涉案车辆的运营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运输车辆不得转让或出租。但出租车公司非法发包出租营运车辆,主观上存在过错,与李构成共同侵权。考虑到风险和利益分担等因素,通州法院判决出租车公司对李某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州法院判决后,出租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司机们,遵守规则,小心驾驶是他们的责任。如果因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商业险部分是免赔的,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害人害己。对于经营者来说,电召出租车、大型物流车、租赁营运牌照都是违法的,如果发生事故,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遵纪守法,规范经营才是正道。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本文标签: 诈骗被判刑可以追加民事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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