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3
作者/律师袁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至5月,被告人宋以境外代购、订酒店机票、借款等名义,先后骗取14名被害人4500元至33.2万元不等。其中,以购买手表的名义收受33.2万元,但在手表不能按期交付时,宋的父亲代其向出具借条。被告人宋某于2019年7月15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控辩双方对白条出具的“借条”是否计入诈骗金额存在争议。辩方认为,宋与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检方认为,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判断结果]
法院判处宋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律师解读]
作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经典案例,笔者在查阅整理后,与大家分享。
笔者认为,骗取财物后出具借条应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目的是非法占有,诈骗行为就构成犯罪。本案中,宋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理由如下:
第一,真正的用钱。行为的主观意图可以从使用中推断出来。本案中,被告人宋某以购买、借款等名义收受、张某钱款后,未按约定事项使用,而是将钱款用于赌博或挥霍。
第二,欺骗的内容和程度。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捏造或者隐瞒关键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如编造职业或者身份,隐瞒财务状况,借款的真实目的等。本案中,宋某曾是境外导游,但2015年离职后隐瞒关键身份事实,未向被害人透露因赌博陷入财务危机。通过包装自己的朋友圈,制造自己还是海外导游的假象。他多次以代购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甚至编造自己手机丢失、报税等理由向他人借钱。这种欺骗行为已经达到了被害人基于误解处分财产进而遭受损失的程度,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开白条的真实原因。出具借条和支付钱款的时间顺序对于判断基本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骗取他人财物后出具的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视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技术策略。诈骗既遂后,不能因为后一行为而否定前一行为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
综上所述,宋行为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具有欺骗行为,构成诈骗罪。
笔者认为,本案作为法院的经典案例,对刑事辩护人正确理解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指导作用,同时,以上几点也为诈骗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思路。
本文标签: 夫妻之间打假欠条欺骗妻子钱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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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本人纯属虚构
2022-03-14 08:05:35 回复
宋某于2019年7月15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控辩双方对白条出具的“借条”是否计入诈骗金额存在争议。辩方认为,宋与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检方认为,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
打野孤狼
2022-03-14 10:40:20 回复
税等理由向他人借钱。这种欺骗行为已经达到了被害人基于误解处分财产进而遭受损失的程度,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三,开白条的真实原因。出具借条和支付钱款的时间顺序对于判断基本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骗取他人财物后出具的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视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技术策略
驱魔少年
2022-03-14 07:15:02 回复
在查阅整理后,与大家分享。笔者认为,骗取财物后出具借条应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目的是非法占有,诈骗行
关东煮小熊
2022-03-14 07:09:49 回复
名义收受、张某钱款后,未按约定事项使用,而是将钱款用于赌博或挥霍。第二,欺骗的内容和程度。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捏造或者隐瞒关键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如编造职业或者身份,隐瞒财务状况,借款的真实目的等。本案中,宋某曾是境外导游,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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