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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最新案例:花钱委托人办事,事没办成。检方要求返还能否支持?1.不正当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一、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

最新案例:花钱委托人办事,事没办成。检方要求返还能否支持?


1.不正当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二、不当得利有哪些类别?不当得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发生,可分为有偿不当得利和无偿不当得利。


3.不当得利的管辖权。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相同。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四。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常用的举证规则是请求人举证,即“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被否认者采用举证。主要原因是在某些情况下,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地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证明前三个要件。


动词 (verb的缩写)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

2.其他人的利益就失去了。

3.一方的收益与他人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失去利益,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道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取得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取得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而支付的;(二)提前清偿债务;(三)明知没有支付义务而清偿债务的。


2.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有以下特点:

1.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犯了诈骗罪。诈骗的财物是自己挥霍还是转移给第三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诈骗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作出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特别规定。

3、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俗点说,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拿。如果不归还,将涉嫌构成犯罪。而侵占罪是自诉罪,需要失主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能解决。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轻易介入。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应的病例数也不同,从5000例到20000例不等。


案件编号(2020)辽07民载41号

一审索赔

甲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乙返还人民币9.3万元,被告乙对返还及本案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查明事实

被告B and B原是夫妻,于2017年8月22日登记离婚。

被告B的女儿和原告A是被告B的男妈妈和原告A的姐姐介绍认识的,因为被告B的女儿为原告A退休,可以拿到退休金。

2016年4月2日,被告女儿B从原告A处获得25000元,称为退休前期费用。被告女儿B为此给原告写了一张欠条,并同意如果处理不了就把事情退回去。

2016年7月12日,被告女儿B又从原告处获得6.8万元,称是为退休缴纳的保险费。被告女儿B为原告出具借条。2017年9月,被告B承诺的事情没有任何消息。

原告去社保部门,被告知没有这回事。

原告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审查,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初审法院的判决

如果他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不当利益,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案中,被告女儿B以原告A准备退休领取养老金为由,分两次向原告索要人民币93000元,并为原告开具借条,但在取得该款项后未能信守承诺,为原告办理事宜。原告A现要求被告B的女儿返还此款,法律上是支持的。

被告乙的女儿在取得该款项期间虽与被告乙夫妻结婚,但被告乙夫妻并未参与此事,也未收受原告的钱款,不承担连带返还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认定的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B辩称,她收到钱后交给了案外人,她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且给原告写借条的人是被告B,故对被告B辩称的意见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B的女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人民币93000元返还原告A。

二、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是否应向被上诉人返还9.3万元。

上诉人主张他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上诉人受被上诉人委托将款项交付案外人,上诉人无还款义务。本案中,上诉人分别为被上诉人出具了25000元和68000元的两张借条,上诉人对该笔款项及出具借条的事实予以认可。上诉人主张没有证据证明与被上诉人的委托关系,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上诉人主张本案涉及案外人刑事案件,应按刑事案件处理。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是案外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且涉案款物被认定为诈骗数额,故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B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审要求

女B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1。原一、二审判决在本案性质上是错误的。本案应定性为委托合同纠纷,而非不当得利纠纷,因为申请人受被申请人委托,要求他人为其办理退休事宜。被申请人在起诉状和庭审中都有明确的陈述,也有证人证言可以证实。因此,本案完全符合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不当得利纠纷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的利益。本案中,申请人只是帮助被申请人找人办事,交了相应的钱,并没有因此获得利益。因此,本案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特征。

2.一审和二审均判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返还退休费用是错误的。申请人是指根据被申请人的指示,委托他人办理退休事宜,并交付相应款项从事具体工作的人。银行交易明细可以证明申请人已将办理退休事宜的费用支付给他人。无论委托事项是否完成,后果均由被委托人承担。即使退款,也应该是做具体工作的案外人退,而不是申请人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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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申请人退休的目的和手段是非法的,不应受法律保护。被申请人在不具备退休条件的情况下,以不正当手段委托申请人找人办理退休手续。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其目的和手段均不合法,不应受法律保护,其诉讼请求应依法驳回。

综上,申请人认为本案一、二审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请求你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再审诉讼请求。

甲方认为一、二审判决正确,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乙方的再审申请。


法院再审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本案中,甲方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将受托人B女儿的财产支付给退休人员,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其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破坏了对老年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损害了公共利益,其目的和手段是违法的,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应驳回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a的诉讼请求。


“被告女儿B为此给原告写了一张欠条,同意如果处理不了就把事情退回去。”是原告成功请求返还财产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收据,没有转账记录,只有现金支付,没有证人或者证人证言不足,原告不能成功请求返还财产。因此,证据在诉讼中起着主导作用。如果被告人隐瞒事实,虚报或者少报财产真实数额,利用法院判决非法占有,也将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超过20年的权利受到损害,人民法院不会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时间。


第985条【不当得利】他人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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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花钱办事事先说了有可能办不成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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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雪花落下

    雪花落下

    2022-03-14 14:16:18    回复

    失去了。3.一方的收益与他人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失去利益,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道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取得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 沉默年代

    沉默年代

    2022-03-14 07:57:18    回复

    审和二审均判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返还退休费用是错误的。申请人是指根据被申请人的指示,委托他人办理退休事宜,并交付相应款项从事具体工作的人。银行交易明细可以证明申请人已将办理退休事宜的费用支付给他人。无论委托事项是否完成,后果均由被委托人承担。即使退款,也应该

  • 烈火雄心

    烈火雄心

    2022-03-14 12:43:14    回复

    转移给第三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诈骗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 亲爱的早上好吖

    亲爱的早上好吖

    2022-03-14 13:19:22    回复

    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作出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特别规定。3、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

  • 少年壮志不言愁

    少年壮志不言愁

    2022-03-14 07:14:22    回复

    妈和原告A的姐姐介绍认识的,因为被告B的女儿为原告A退休,可以拿到退休金。2016年4月2日,被告女儿B从原告A处获得25000元,称为退休前期费用。被告女儿B为此给原告写了一张欠条,并同意如果处理不了就把事情退回去。2016年7月12日,被告女儿B又从原告处获得6.8万元,称是为退休缴纳的保

  • 慕容克彦时

    慕容克彦时

    2022-03-14 02:44:40    回复

    真的呐

  • 国保和霞

    国保和霞

    2022-03-14 02:44:40    回复

    怎么会

  • 唐琳烟媚

    唐琳烟媚

    2022-03-14 02:44:40    回复

    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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