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2 | 评论:3
前几天,婺源县的单某某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幸运的事”。捡到银行卡后,他不仅没有归还失主,反而去ATM机取走了卡内的9800元。
案发几天后,单某某不堪承受良心的谴责,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为时已晚。最终,单某某被婺源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基本案情:2021年2月10日16时许,被害人王某某在婺源县农村商业银行浯口支行ATM机上遗留一张江西银行卡。被告人单某某发现王某某遗忘的银行卡并取走。单某某发现银行卡背面写着密码。当日17时许,单某某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婺源支行文宫北路支行ATM机前,分四次取走卡内9800元。
婺源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单某某违反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单某某自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单某某表示对判决不上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他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不贪横财,不做亏心事,做守法的好公民。
法官的解释: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发现他人信用卡,应立即归还失主或交给金融机构、公安等单位。你不应该把它据为己有,滥用它。
(2)刑法规定的“信用卡”,
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现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银行储蓄卡属于刑法规定的“信用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实施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来源:婺源法院网
本文标签: 在自动取款机上捡到钱属于盗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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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吃一堑长一智
2022-03-14 13:04:02 回复
某违反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单某某自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单某某表示对判决不上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
退到无路可退
2022-03-14 03:00:25 回复
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他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不贪横财,不做亏心事,做守法的好公民。法官的解释: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中“
真知灼见
2022-03-14 09:12:20 回复
为感到非常后悔。他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不贪横财,不做亏心事,做守法的好公民。法官的解释: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发现他人信用卡,应立即归还失主或交给金融机构、公安等单位。你
飙车大撒把
2022-03-14 08:35:36 回复
前几天,婺源县的单某某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幸运的事”。捡到银行卡后,他不仅没有归还失主,反而去ATM机取走了卡内的9800元。案发几天后,单某某不堪承受良心的谴责,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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