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福建女子郑向银行贷款10万元装修。贷款是男朋友分期还的。后来她以投资失败为由,让男友拿了5万。两人分手后,女方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外出打工。她被保释候审并被起诉。
原来,2016年7月,郑某在银行以装修贷款的名义申请贷款10万元,分48期,每期还款金额为2083元。10万元借款给男友肖某,男友请肖某帮忙装修房子,每月还款由肖某自愿。
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肖某每月按时还款。但2019年3月,郑要求肖出资5万余元。因为投资失败和郑的辞职,肖也和郑分手了。
分手后,郑某开始无力偿还银行剩余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和手续费,开始逾期。
之后郑去广东做护理工作,一个月收入8000元到9000元,但郑并没有把赚的钱用于还款。在多次催促无果后,银行起诉至法院。郑去广东打工后,电话号码换了。法院多次拨打郑支付宝实名电话,均因语音提示为空而未果。
2020年7月,经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判决郑偿还本金5万元。2021年1月10日,郑在广东打工赚了5.3万元,全部在他的微信零钱里。但因为姐夫生病,他将微信零钱中的5万元借给了姐姐郑某怡,却没有用来还贷。
2021年1月11日,法院冻结了郑某的微信零钱。郑于2021年1月20日后开始还款。2021年9月22日,郑还清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及手续费。
检察机关认为,郑灿于2019年底到广东打工后,每月收入8000元至9000元,但未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10日,郑某微信零钱中有53000元,未用于还款,借给他人使用。被执行人郑某的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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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诈骗罪判刑后无力还钱配偶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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