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1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戴头盔,是否需要对自己的损害承担责任?
1月26日,扬子晚报记者牛子从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日前对这样一起侵权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未依法佩戴头盔的行为与头部颅脑损伤的后果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可以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骑电动车时,对方负事故责任,导致颅脑损伤。
2020年7月的一个傍晚,李骑着一辆没有带头盔的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李在事故中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李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损伤诊断为:左颞部硬膜外血肿、左颞部骨折、胸部损伤和右肩损伤。
李住院16天,医药费花了6.5万余元。经鉴定,李某颅脑损伤致精神障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其护理营养期限定为90天。
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因。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轿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超期未行驶的机动车进入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未停车观看,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李在道路上驾驶未满16岁的电动自行车时未能确保安全是事故的次要原因。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张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承担次要责任。
不戴头盔和受伤有关联,你负责40%
因为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最终对簿公堂。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骑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本案中,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原告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原告也因本次事故头部受伤,与未按要求佩戴头盔有关。
综合案情,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损失的60%的赔偿责任,原告承担40%的责任。
法官:依法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这起事故发生时,《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虽然不戴安全帽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但不代表驾驶员对承担损害后果享有‘豁免权’。
该官员表示,在本案中,李在骑行时没有依法佩戴安全帽,但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他受伤的主要部位是头部。其未依法佩戴头盔与头部颅脑损伤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其未佩戴头盔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损害。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即张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无论是从遵纪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骑电动自行车都要戴安全帽。
晚报/牛子新闻记者万成元通讯员江北法
来源:牛子新闻
本文标签: 主责对方受伤需要自己掏钱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秃笔听房事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别再扑进别人的怀里了
2022-03-14 09:54:24 回复
颞部硬膜外血肿、左颞部骨折、胸部损伤和右肩损伤。李住院16天,医药费花了6.5万余元。经鉴定,李某颅脑损伤致精神障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其护理营养期限定为90天。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
污浪子
2022-03-14 10:12:50 回复
失的60%的赔偿责任,原告承担40%的责任。法官:依法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这起事故发生时,《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虽然不戴安全帽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但不代表驾驶员
污浪子
2022-03-14 03:05:06 回复
的行为与头部颅脑损伤的后果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可以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骑电动车时,对方负事故责任,导致颅脑损伤。2020年7月的一个傍晚,李骑着一辆没有带头盔的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与一
山村傻根
2022-03-14 13:19:35 回复
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轿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超期未行驶的机动车进入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未停车观看,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李在道路上驾驶未满16岁的电动自行车时未能确保安全是事故的次要原因。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张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承担次要责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