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3
本案一审、二审均公开进行。一审判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二审宣告缓刑。笔者觉得这个案件的复查不足以自审。所以二审答辩只是为了学术交流,请律师同仁多批评指正,以期共同提高,别无其他。
尊敬的合议庭法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M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A家属Q的委托,经被告人A同意,指定我为被告人A故意伤害罪二审的辩护人。前法庭辩护人已反复阅报研究,将与被告见面。他已充分掌握案情,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立案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殴打B,被告人如实供述
(1)XX 27号成绩单B的准确陈述足以排除她另外两个模糊的陈述,但也与事实不符
真相只有一个,虚假陈述就不一样了。B3的陈述是不同的。
3月3日的笔录:被告打了她的眼睛,鼻子和后脑勺。她被撞倒后昏过去了。
XX 24th日笔录:被告打了她的脸和头,然后就晕过去了。
7月27日笔录:被告人一记重拳打在她的右脸上,在她的左眼打了几拳,然后就晕倒了。
XX 27th号的笔录如此精确具体,足以排除她另外两个模糊的说法。但这一次:只是她的右脸,在重重的一拳之下,没有受伤,也没有皮肤的变化。她的说法虽然准确,但与事实不符。
(二)卷宗上的证据无法确定B是如何晕倒的,是否真的晕倒
b .关于晕倒的说法,即立即晕倒和后来晕倒是矛盾的,无法确定他是怎么晕倒的,是否真的晕倒。
(三)客厅茶几旁的血滴位置与被告指认B摔倒的位置一致,证明她摔倒在茶几旁,被告如实供述
在B的儿子在XX年XX月XX日提供的案卷中,有两张B躺在餐桌边上的照片,一张没有血迹,另一张有手指涂抹的血迹,这正好说明血迹是后来人为涂抹的,这正好说明这不是她摔倒的真实位置。
图为客厅茶几旁有一滴血的位置与被告指认B摔倒的位置一模一样,相互印证。可以认定这是她坠落的真实位置,被告人如实供述。
(四)B虚假陈述
b陈述,被告声称“你今天说我要杀了你”,同样被丈夫“不出声”的陈述直接否定。
(四)B陈述的反复无常性质一目了然,应当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认定事实
于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物业劝阻被害人未果。
当天下午,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称被告的妻子和儿子打了他的脸,摸了他的脸,但执法记录仪显示他始终闪烁其词,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派出所最终未能认定。
因为受害者纠缠,双方都被送到派出所调解。
【/S2/】B方陈述的反复无常性一眼就能看出来,事实认定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只有其陈述有客观证据支持,才能排除矛盾、矛盾和合理怀疑,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综上,本案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殴打了B,被告人如实供述。
二、被告与丙发生肢体冲突,被告有殴打行为,被告已如实供述
对于被告和丙从客厅开门到右边房间的过程:
c说,他退到客厅右侧的门口。
BXX日陈述,被告将C拉至客厅(即储物间杂物间)右侧门。
被告人作出了稳定的供述,因为C想抬手打他,他很自然地抓住C的胳膊,走到客厅右边房间的门口。B XX的陈述和被告人的稳定供述相互印证了被告人和C在门口纠缠,两人一起走到了右边的门口。此时不存在殴打行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这一过程
客厅右门,门口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被打。两被害人的陈述与被告人的供述相互印证,可以认定。
三。被告人如实供述即认罪,即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可分别减少基准刑20%和40%
(1)综合分析第一、第二种情况,卷宗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次稳定供述为如实供述、坦白、自首,构成自首
被告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立案证据不能排除B自残的合理怀疑,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对B进行了殴打,因此可以认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供述为如实供述、坦白、自首,构成自首。
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应当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因素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将意见记录在案,随案移送。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条件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接受处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推动当事人达成自愿和解。
本案是因民间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被告人A在被害人家庭因其被羁押而失去生计的情况下,向被害人支付了X万元赔偿金,其造成的损害已全部修复。被告人通过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真诚悔罪的,基准刑可以减轻百分之五十。
四。如果被告人当庭认罪,基准刑可以减少10%
被告当庭认罪并接受处罚:
1.如果被告人有自首和坦白情节,同时认罪悔罪,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较大的从宽处理。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当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
3.在认罪认罚方面,此案不属于新型、非常态刑事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附卷: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确定刑罚和量刑的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人民检察院不采纳辩护人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4.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况作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
5.本案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依法应当尽量从宽处理。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取得谅解、和解,未严重影响人们的安全感。应当积极适用坦白从宽制度。特别是被告人是初犯或者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应当体现从宽处理;
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适用非监禁刑。
五、被告是一名优秀的驾驶员,为赢得了荣誉,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一直表现良好
被告甲,出生于XX,系XX省XX市人。我父亲在XX的时候是一名汽车兵,我在1X的时候开始跟着父亲学车。3X岁深圳承包货车维修,转型失败。XX,3x岁加入XXXX公司,至今已安全驾驶3X年,3X万公里。
2008年XX月XX日,A在中国电动汽车XX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冠军。XX年XX月XX日,A在XX国举办的E车XX车手大赛XX区总决赛中获得XX冠军。a被邀请到XX国XX,易车总部所在地。
六。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前因后果、刑事和解、诉讼过程
一年多前,受害人搬到Z市Y栋,与被告成为邻居。一开始因为受害者在门口吐口水,所以随便放鞋子。被告提出,两家都只有两个人,鞋子可以留在家里。受害人也同意了。
被害人在意公共区域,即使是对着被告家门口的窗户,被害人也要控制一半。双方都在22楼,是高层建筑。通常,风很大。只要下雨,窗户不关,被告的门和门道必然会被淋湿。但是,无论刮风下雨,天热天冷,被告一家都不能关闭B坚持控制的那半扇窗户。
2008年XX月XX日案发当天,B因窗户问题再次无理纠缠被告妻子,未能找到物业。下午派出所被叫到派出所,双方都被带到派出所处理(之前有描述,这里就不赘述了)。在调解过程中,被害人声称对被告将鞋子放在家中的建议不满,但心生怨恨,在双方之间处处刁难[//K0/]
下班后,当晚被告与朋友吃饭喝酒。被告回家后发现妻子不在家,打电话得知邻居因窗户开关问题去了派出所。
被告在楼下等着,但他的妻子没有回来。被告随后敲邻居家的门,想去理论,想一探究竟,但敲门未果,踢了门,然后想离开。这时,C开门要打他,被告抓住他的胳膊,一起来到他家客厅右侧的房间门口。C咬被告人左臂前端,B拉被告人左臂后端,然后被告人在被害人C头面部打了两下,C松手,被告人
事发后,关于被告是否殴打B,两人处于一对一状态(C说她已经晕倒了),被告与B持不同意见。
于XX年XX月XX日,被告于XX年XX月XX日被行政拘留。同月XX日被拘留,至今已有XX个月。
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害人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8月8日,被告人通过看守所,向公诉人申请认罪认罚。
XX年XX月XX日,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被害人X万元,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3月13日,本案一审在Z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
本案因民事纠纷引起,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真诚悔罪,多次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罚;
被告人A,无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他真诚反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从不做违法的事,与邻居和睦相处,愿意用自己安全省油的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帮助更多的人。建议依法适用缓刑。
但当庭公诉人拒绝修改被告人不认罪从轻处罚、不赔偿被害人之前损失的量刑建议。
7月25日,一审判决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收到判决书后,于XX月6日提起上诉,提出:
一审法院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的规定作出和解协议,公诉人当庭拒绝修改量刑建议,未依法执行刑事和解从宽处罚的刑事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
但一审判决对辩护人缓刑的量刑建议和辩方举证内容只字未提,违反了刑事审判规则,剥夺和限制了上诉人A的合法诉讼权利,影响了公正审判;
一审量刑建议和一审判决明显不当,应依法改判。
7月24日,二审法院决定7月25日二审开庭。
2月22日,辩护人向Z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修改量刑建议并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书》和向Z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修改量刑并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书》。
7月25日,本案二审在Z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辩护人给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立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殴打了B,被告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基准刑20%和40%;
本案是一起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偶发事件。被害人常年坚持在被告人房门附近开窗,放任风雨对被告人造成伤害,被害人过错明显,可以减轻基准刑30%;
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基准刑可以减少10%;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礼道歉并赔偿被害人X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可以减轻基准刑50%;
根据自首、当庭如实供述、坦白、自首、当庭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依法适用基准刑调整结果;
【/s2/】被告人A无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是优秀驾驶员,为争得荣誉,为社会作出贡献,一贯表现良好;
在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从不做违法的事情,与邻居和睦相处,愿意用自己安全省油的驾驶和维修技术帮助更多的人;
被告人A没有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从被告因本案被羁押x个月的实际考虑,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被告退赔的判决。
二审检察官采纳了被告人的上诉意见,认为一审审判违反了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不当,建议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和解常见犯罪量刑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违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规范,违反了法定程序,违反了刑事审判规则,影响了公正审判,量刑明显不当。请要求二审。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审议采纳。谢谢你
圣灵
xx,XX,XX,XX
本文标签: 签了诈骗谅解书还还钱吗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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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霸爱
2022-03-14 12:41:41 回复
闭B坚持控制的那半扇窗户。2008年XX月XX日案发当天,B因窗户问题再次无理纠缠被告妻子,未能找到物业。下午派出所被叫到派出所,双方都被带到派出所处理(之前有描述,这里就不赘述了)。在调解过程中,被害人声称对被告将鞋子放在家中的建议不满,但心
感慨人生
2022-03-14 08:10:19 回复
愿意接受审判的心理态度,加上其主动投案的行为,就具备了自首构成要件。2、庭审中,被告人A当庭认罪认罚,在被告人庭审时供述、承认了殴打被害人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如实供述,系坦白,构成自首。三。这种情况下的刑事和解可以将基准刑罚减少50% 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理认
萌总大人
2022-03-14 08:5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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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1:4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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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4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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