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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这篇文章极具收藏价值!根据戴20多年的从业经验,信用卡逾期透支被起诉的,按信用卡逾期透支论处。被起诉后,做好辩护很重要。“因意外过失未偿还”是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极其重要的抗辩。但戴律师发现,在

这篇文章极具收藏价值!根据戴20多年的从业经验,信用卡逾期透支被起诉的,按信用卡逾期透支论处。被起诉后,做好辩护很重要。“因意外过失未偿还”是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极其重要的抗辩。但戴律师发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对“无法预料的不还款原因”这一因素并没有进行有效的抗辩,要么没有明确表示事实,要么虽然告知了事实,但没有形成证据。这篇文章告诉你如何利用这个辩护理由合理地摆脱犯罪。


被诈骗的信用卡还需要还吗(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证明“因意外疏忽未还款”,可完美脱罪)

涉及信用卡的刑事案件一定要做好辩护。

因意外疏忽未还款,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最近,戴律师认识了一位来自佛山的朋友。他向戴律师询问了他因信用卡问题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和三年缓刑的情况。

我的案子发生在2017年,当时我心情不好,什么都不顺心。我一共欠了三张信用卡,加起来不到17万。由于种种原因,我的资金周转困难。银行起诉我后,我卖掉了一家格子店,用店里的钱还了两张信用卡。还有就是卖车后还信用卡。

黄先生道出了自己信用卡欠费的原因:

但被起诉后,我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17万中,有一张信用卡6.5万。当时我填了前妻的电话,但是她刷卡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后来我们两个离婚了。直到被起诉,我才知道这张卡有这么多债务。

黄先生接着描述道:

开庭的时候,我刚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断了两根肋骨。我不能出席审判。之后,他被判处三年监禁,缓刑三年。

通过戴律师对黄律师送来的部分卷宗材料的分析,其在辩护中存在错误,犯了“陈述事实不组织证据”的错误。有事实但没有证据,所以他被处罚了。否则在黄先生这种情况下,免于处罚的概率极大。


被诈骗的信用卡还需要还吗(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证明“因意外疏忽未还款”,可完美脱罪)

如果在期限内被起诉,合理抗辩,合理脱罪。

如果因透支后逾期被起诉了,该如何辩护脱罪?利用“因意外疏忽未还款”作为抗辩理由

信用卡诈骗罪都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构成要件,这是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罪的关键。

“因意外过失未偿还”是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极其重要的抗辩。但戴律师发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对“无法预料的不还款原因”这一因素并没有进行有效的抗辩,要么没有明确表示事实,要么虽然告知了事实,但没有形成证据。

而忽视这一抗辩要件,直接导致在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要件时,审判结果转向客观归责,导致量刑过重,无法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无偿还的意外过失”对构成“非法占有目的”具有重要意义,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分水岭。如何正确运用这一抗辩要素,在涉嫌“信用卡诈骗”时如何正确推理,如何促进证据的认定以争取最大的抗辩权利,是所有信用卡债务人必须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武器。

戴律师根据对300多起信用卡诈骗案的统计,发现有55起案件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在这55起案件中,有29起以“意外疏忽而没有偿还”为由进行辩护。然而,进一步发现,29起案件中只有5起案件进行了质证和辩护理由辩论。另外只是草草了事,随口提了一句“因意外疏忽,还款不及时”形成抗辩。显然,这样的辩护是极其无力的。


被诈骗的信用卡还需要还吗(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证明“因意外疏忽未还款”,可完美脱罪)

证明意外过失的方式有很多种,主观心态是成功抗辩的重要方式。

证明“意外疏忽未还款”的主观心态是抗辩成功的重要途径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因素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戴律师认为,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可以理解为“非法占有”,那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想永久占有、占有金钱,才符合“非法占有”的语义要求。

“无偿还的偶然过失”说明行为人即使在短时间内占有了金钱,也不具有永久占有、占有的主观故意,应当认定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这种否定是一种“完全否定”,即完全、彻底、完美的否定。也就是说,只要证明有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可以一票否决“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从而完成犯罪。

此外,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因意外过失未还款”罪作出了相应规定。由此,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也说明了“意外过失未还款”可以推翻信用卡“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的有效性。

【/s2/】“因意外过失未能偿还”的抗辩,是“非法占有目的”的抗辩。如果抗辩成立,则不符合贷款金融诈骗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无罪或罪轻。

主观心态辩护四步法:证明“意外疏忽未还款”的强力武器

证明“意外过失无偿还”需要很强的抗辩技巧,更需要严谨的循环论证。戴律师在近25年的实践中,针对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意外过失未还款”的抗辩要件,总结出“四步法抗辩”:

第一步,完成因意外过失导致不能还款的基本事实的证明。第二步,基于基本事实完成狭义上的推定步骤。第三步,确立“反证”作为克服推定结论非唯一性的重要步骤。第四步,设置“反驳”环节,保留论证除偶然疏忽外无其他原因的权利。

在上述每一个步骤中都附加了举证责任、需证明的事项、证明标准等要求,从程序上为公正认定“无赔偿的意外过失”铺平了道路。

完成对意外疏忽造成未能还款的基础事实的证明与反证,是信用卡涉刑案件中辩护的关键基础

“意外过失”是一种主观状态,是一种内心思想。主观状态无法直接描述,只能通过其他客观事实对比。这个客观事实可以称为基本事实。提出基本事实并加以证明,是识别规则的第一步。

被诈骗的信用卡还需要还吗(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证明“因意外疏忽未还款”,可完美脱罪)

我国刑法体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非法占有目的”是犯罪必须证明的必备要件。对被告人主观精神状态的认定不能完全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否则,刑讯逼供极有可能违背现代刑事审判的原则。同时,人的心理状态在现有的科技手段下很难被外界直接感知,只能通过客观行为来识别。


被诈骗的信用卡还需要还吗(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证明“因意外疏忽未还款”,可完美脱罪)

对于涉及信用卡的刑事案件,利用信用卡的属性作为合理抗辩是非常有效的。

具体来说,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辩护中,需要收集四类证据作为支持犯罪的辩护。

首先,持卡人的信用记录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犯罪事实”的时间节点以及各个节点的状态。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在涉信用卡刑事案件的判决中具有重要作用。

比如持卡人信用记录良好,但因突发情况导致信用卡未还款;名下其他信用卡除一张卡长期逾期外,使用记录均良好。这些都可以作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基本事实。

二、信用卡的数量、申请和透支情况

利用持卡人持有的信用卡张数和总透支额度,可以计算出持卡人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推断出银行对持卡人申请和透支的态度,也可以验证主观故意中意外过失和未还款的客观存在。

比如持卡人总授信额度30万,有5万的授信额度没有归还。未还金额与授信总额之间存在巨大缺口,因此逾期透支5万元可以作为因意外疏忽导致的逾期作为抗辩事由。

三、还款能力和意愿,透支后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常识,是否隐瞒虚构事实申请,是否存在“以卡养卡”行为

持卡人信用卡透支逾期后,首先要判断自己当时是否有还款能力,其次是是否有还款意愿。这两点需要客观事实来验证。

比如持卡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公司一年营业额超过500万,每年预期利润至少超过50万元。然后在刷卡的时候,就能够还款了。信用卡透支后,至少已经按照最低还款额的标准进行了还款,因此可以证明逾期透支可能是由于意外过失造成的。

利用信用卡透支资金也可以作为抗辩事由。只要申请过程正常,没有养卡行为,正常使用信用卡造成的逾期也是一样的效果。

第四,是否主动与银行协商,主动集资,隐匿转移财产,逃跑,更改联系方式等。

在这一环节,需要对持卡人的归还能力、行为人是否逃逸、是否挥霍钱财、是否用于非法活动、是否潜逃转移隐匿财产、是否隐匿销毁账目假装破产逃避还款等进行有效的论证。

第五,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全案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的结论,排除合理怀疑,案件要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证明标准。

如果没有其他环节,基本事实的认定就是定罪量刑的终点,那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应该是这一步的证明标准。

因此,自身或家人生病、失业、车祸等意外、正常经营中资金链突然断裂、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经营不善等。,不是由于自己主动辞职,都可以作为反证的理由。

但上述条件必须严格限定,即事故应发生在行为人拿到钱之后,且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不再主动向银行、单位、投资人要钱要物。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抗辩的“反证”成立不能被认可。

戴律师认为反证环节应由辩方提出,由辩方承担举证责任。虽然抗辩成为了对证据的举证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没有责任收集、证明和认定被告“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还款”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司法机关要重视全案证据。他们要重视被告人有罪与无罪的证据,既要收集被告人的客观证据,也要收集被告人的主观证据。

戴律师说:以基础事实为基础完成狭义上的推定步骤,降低证明主观心态的困难度[/s2/]

用推定方法代替演绎逻辑的证明方法,对于减轻证明难度,提高诉讼效率,防止被错判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疏导日益壮大的信用卡债务人群体,降低违约金的处罚水平,更有利于帮助债务人尽快走出债务泥潭,迎接新的生活。

#头条法律金牌法官便便第二季#

本文标签: 信用卡诈骗坐牢了还用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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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小不正经

    小不正经

    2022-03-14 12:46:28    回复

    犯罪必须证明的必备要件。对被告人主观精神状态的认定不能完全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否则,刑讯逼供极有可能违背现代刑事审判的原则。同时,人的心理状态在现有的科技手段下很难被外界直接感知,只能通过客观行为来识别。 对于涉及信用卡的刑事案

  • 吧唧一脸口水

    吧唧一脸口水

    2022-03-14 07:04:00    回复

    0万,每年预期利润至少超过50万元。然后在刷卡的时候,就能够还款了。信用卡透支后,至少已经按照最低还款额的标准进行了还款,因此可以证明逾期透支可能是由于意外过失造成的。利用信用卡透支资金也可以作为抗辩事由。只要申请过程正常,没有养卡行为,正常使用信用卡造成

  • 秋天的风

    秋天的风

    2022-03-14 08:34:08    回复

    完美的否定。也就是说,只要证明有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可以一票否决“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从而完成犯罪。此外,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因意外过失未还款”罪作出了相应规定。由此,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也

  •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2022-03-14 11:00:56    回复

    非法活动、是否潜逃转移隐匿财产、是否隐匿销毁账目假装破产逃避还款等进行有效的论证。第五,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全案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的结论,排除合理怀疑,案件要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 亲爱的热爱的你

    亲爱的热爱的你

    2022-03-14 13:28:25    回复

    ,发现有55起案件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在这55起案件中,有29起以“意外疏忽而没有偿还”为由进行辩护。然而,进一步发现,29起案件中只有5起案件进行了质证和辩护理由辩论。另外只是草草了事,随口提了一句“因意外疏忽,还款不及时”形成抗辩。

  • 卢毅艳珍

    卢毅艳珍

    2022-03-14 02:25:43    回复

    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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