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4 | 评论:1
上午9点,59岁的赵被带上法庭。他曾多次入狱。今天(3月16日),他因被控“敲诈勒索罪”在密云法院受审。与其他同罪被告人不同,他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他人勒索钱财。
张存知图
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17日,赵某在密云区太师屯镇某砂石场,为举报被害人李某等人公司存在粉尘、超载等情况,向被害人索要1万元。
“我是文盲,根本不识字。”当赵被问及释放前和释放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时,他回答说:“我犯有盗窃罪。当你发泄出来的时候。我忘了。我不知道日期。”庭审进入实质阶段前几乎所有问题的回答都是“记不清了,忘了,不知道了”。
起诉书还显示,赵曾于1987年、1990年、1994年因盗窃罪被密云法院判刑,2002年因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盗伐林木罪被河北省滦平县法院判刑16年。
“起诉书我有问题!”赵说:“我没拿到钱!”
“你是说,未遂?”
“是的,我没拿到钱。我试过了。”
当被要求详细描述事发经过时,赵说:“当时我路过砂厂门口,一辆大货车从里面开出来,从我身边经过,身上全是土。”赵说,他随后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砂厂车辆扬尘超载。“晚上警察联系我,带我去现场调查。”
赵说:“不久有人来劝我不要报,说给我点烟。我说,我根本不抽烟,你不如给我点钱花。”
第二天,他按照对方的通知去取钱,进了砂厂的地面泵房。“我就在那里和他们聊了聊,大概是拿钱的事,但是他们拿探头和手机录音录像的时候我不敢拿钱。”赵说,他发现当时到处都是人的监控设备,就连停在门口的车都没熄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也开着,所以只要拿钱,肯定会被记录下来。
检方出具的被害人证言显示,当时赵威胁“不给钱我就一直举报”,被害人都是做生意的,怕天天有举报,生意没法做,就同意给钱。“钱也是我给他的,但是后来我们查询这个人,发现他勒索过别人。我们觉得这样不行,就报警了。”多名目击者称,双方谈话时,根本没有探头和视频,最后钱都给了赵。在敲诈勒索的“既遂”与“未遂”之间,被害人和被告人提供的证言和供述是尖锐对立的。
在检方出具的视频证据中,赵手里拿着一根烟正在用话说话。检察官:“你刚才说你不抽烟,所以你需要的只是钱。你是抽烟的吗?”
“是我。这就是谈话中礼貌的问题。”赵说。
法庭上,审判长明确告诉被告人,举报权是赋予公民参与管理的权利,但必须建立在依法使用的权利基础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这一权利谋取个人利益。
合议庭休庭后,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犯罪所得。赵当庭提出上诉。
(原标题:举报不给钱用“12345”威胁,男子敲诈勒索获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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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不给钱就报警算敲诈勒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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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星辰照亮烟火
2022-03-14 11:15:53 回复
就连停在门口的车都没熄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也开着,所以只要拿钱,肯定会被记录下来。检方出具的被害人证言显示,当时赵威胁“不给钱我就一直举报”,被害人都是做生意的,怕天天有举报,生意没法做,就同意给钱。“钱也
山河长路
2022-03-14 12:40:44 回复
上午9点,59岁的赵被带上法庭。他曾多次入狱。今天(3月16日),他因被控“敲诈勒索罪”在密云法院受审。与其他同罪被告人不同,他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他人勒索钱财。 张存知图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17日,赵某在密云区太师屯镇某砂石场,为举报被害人李某等人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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