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3
40多岁的杨沉迷于网络赌博。虽然他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但他的谎言相当逼真,吸引了很多人。短短几年间,杨以各种借口诈骗12人,涉案总价值1100余万元。
2017年12月,被告人杨某隐瞒已婚事实,在某交友网站注册会员寻找女性恋爱,后结识被害人曹某,并基于上述虚构的个人情况与曹某确立恋爱关系。被告人杨又编造其从事的装修工程,以资金周转等谎言骗取曹180余万元。与被害人曹某分手后,2018年12月,被告人杨某通过该网站认识了被害人孔某,并以同样方式骗取孔某120余万元。
2015年以来,被告人杨编造购买山东某装修公司股份、装修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等谎言,骗取被害人146万余元。被告人杨在与被害人交往期间,通过认识了被害人郭某,并利用上述谎言骗取郭某人民币23万余元。
2017年底,被告人杨某认识被害人霍某,编造可以帮助安排其女儿到山东某大型国企工作的谎言,骗取霍某13万元。在此之前,被告人杨某通过编造帮助安排被害人杨某的侄子到山东某大型国企工作等谎言,骗取杨某19万元。2016年9月至11月,被告人杨某结识被害人刘某,声称可以帮助刘某公司生产的食品进入山东航空空领域,骗取刘某30万元。
多年来,被告人杨先后诈骗12名被害人,涉案价值共计1158万余元。除400多万元已退还被害人外,其他赃款均被他挥霍一空。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多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类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签署了认罪悔罪书,接受处罚,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令被告人杨赔偿曹等人的经济损失。这一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山东高发
来源:山东省政法委
本文标签: 诈骗罪判刑后还用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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