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1 | 评论: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受害人需要治疗时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的结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受害人因就医和转院治疗而发生的必要交通费用。
1.交通费的主体是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随行人员;2.费用的原因是医疗和将受伤者转移到医院治疗等。3.运输费用用正式票据结算;4.运输票据中包含的信息应与医疗的地点、时间、数量和频率一致。
2.被害人死亡时亲属办理丧事所支出的必要交通费用。在抢救期间,受害人亲属往返医院和住处的交通费用,应视为伤者在门诊发生的费用;2.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原则上不超过3人,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
本文标签: 车辆撞人用自己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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