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2 | 评论:3
成都最近四天闷,三天晒,热的要化了。
在这个炎热的季节,在高考毕业季,需要定时喂食的同学们都渴望进入理想的学术殿堂。
6月,也是考试集中的时候,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职业准备考试中,有几千万“应试者”渴望上岸,冒着自己的眼泪,拼了命。
但是,你知道-
人人眼红的员工离职需要支付大笔违约金?
今天我们就把目光聚焦在这群人身上,探究其中涉及的“法律漏洞”。
a是XX县一所公立初中的老师。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去年6月,小啊在筹备其省会城市的公立初中时成功登陆。
按照新学校的要求,小啊需要将自己的档案转到学校的人事处,于是小啊回到原县级公办初中办理档案。
没想到被原县级公立初中拒绝了!
学校拒绝的理由是:
小啊和学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目前期限未满,不能办理档案调动(不能离职)。
除非你支付3万违约金!
看到这里,你觉得小A应该支付违约金吗?说要交的时候请扣眼睛(开个玩笑
作为一个严肃的普法平台,不卖机密直接下结论:船上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前离开的,不用支付违约金!
事业编制是指为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的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花费事业费的单位所用人员编制。
他们是介于公务员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特殊劳动者。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约束。
只有在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辞职、辞退、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
在程序问题上,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但在实体问题上,仍应适用关于人事的法律规定。
聪明的小蚌是不是想说“违反合同期了~”
但是,请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事业单位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该条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所以,学校提出
“约定的3年服务期未满,除非支付3万违约金,否则不能办理档案转移(不能离职)!”
说辞不成立。
存在!
涉及违约金,相关规定是这么说的~ ~ ~
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的意见》第六条:
规定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培训费用补偿的,按照合同约定补偿。
请摘录关键词:“培训资助后”和“培训费用补偿”。
也就是说,船上人员的辞职申请只涉及培训费用的补偿。
如果你上岗前没有接受过“正式”培训,违约金就不提了。
总而言之-
学校在误导小啊支付未满期违约金,但实际上提前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而且就算是违约金,也是提供培训后产生的费用。但实际上,小啊到任时,学校并没有进行“正式”培训。
因此,如果小啊是感性的,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涉及在职培训,离职要交多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020年3月23日,马向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递交了辞职申请。
学校立即回复马某,拒绝批准马某辞职,并于3月30日书面回复马某,拒绝批准原告辞职,不移交合同聘用期间的人事档案。
要求马继续在原岗位履行职责,导致双方发生人事争议。
马上诉后,判决如下
Ps:马支付的834元是主动给学校的早退补偿,不是早退违约金!
说实话,在某种程度上,每年参加编制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人,都算是现代社会的高学历群体。
△网上寻求法律咨询的留言
但在各大平台上,只要搜索“编制”“离职”等关键词,就一定能看到违约金相关的内容。
有的人为了早点解决问题拿到档案,硬着头皮给了。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违约金充满质疑,但更多的是无奈。
只要一小部分人,还在苦苦呼吁。
如果看不到这种法律咨询,我们总会把高知识等同于懂法律。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很多劳动者不懂法,不会玩游戏,也不敢玩游戏。
生活场景中常见的“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口号,亮得像橱窗里的童话。
看来我们普法的路还长着呢~ ~
本文标签: 给钱放弃公务员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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