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0 | 评论:1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委会主任,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20年,长期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新型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和代理)
胡云律师
绝大多数家属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时,都会选择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期满,他们将面临退还保证金的问题。那取保候审后怎么退押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为保证犯罪嫌疑人不阻碍、逃避刑事诉讼而由公安机关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针对一些办案机关乱收保证金,收取后不退还保证金的现象,新刑诉法对保证金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
1.我应该向谁收取押金?
1.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取保证金。
不交保证金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收取保证金,不得采取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是单位的,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单位缴纳保证金。
2.押金的数额是多少?
新《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障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取保候审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并确定押金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实施)
1、采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方式,保证金的起始金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和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照涉案金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一至三倍确定保证金数额;
4.对于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在2000元至5万元之间设定保证金数额的标准。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和需经地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的数额标准。
各省对押金数额的规定不同。一般是1万到5万元。
3.谁有权决定收取押金?
1.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的,应当严格审核,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警察在办案时无权决定收取押金。
2.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关无权决定收取高额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收取保证金属于违法行为。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保证金。
4.押金怎么交?
新刑诉法第七十条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的专门账户。
传统上,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公安局缴纳保证金。被告人被判刑时,很少有人敢要求公安机关退钱。从2013年起,公安机关不能再直接指控犯罪嫌疑人。
5.押金怎么退?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当将保证金全额返还犯罪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终结,应当凭《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结束。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被告人或其亲属凭《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不用再去公安机关。
凭“相关法律文书”,还可以到银行拿回退还的押金。“相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终结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保证了押金的退还。
6.押金怎么没收?
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注明。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逮捕。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严格审查批准,并出具《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确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责令犯罪嫌疑人支付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宣读没收存款决定书,并请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在没收存款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存款决定书中注明。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将没收的存款上缴国库。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存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存款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再次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的,按照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七。法律责任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或者擅自没收、退还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后疏于监督管理,或者无故中止案件侦查、放纵犯罪嫌疑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贪污保证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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