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3
36年前,女子张华(化名)向检察院投案自首,称自己与熊以夫妻身份同居数年,犯有重婚罪。后来熊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案发后,熊夫妇坚决不认罪,36年来一直申诉。贵州省高院和当年提起公诉的检察院都曾表示,原判确实“有问题”。2021年7月15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已交由评估组专家评估,如有问题,一定会改。
桂女士今年79岁,原籍贵州省纳雍县,现住六盘水市。她退休前在当地邮电部工作。7月15日上午,提到妻子因“重婚罪”被判刑,桂女士情绪激动,一直为妻子哭泣。
“事发前,我老婆在纳雍县和六盘水供销社工作。”桂女士介绍,妻子出生于1936年。她诚实善良,工作努力。她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如果他的耳朵不太重听的话,他可以接受采访."
1961年,桂女士与妻子结婚,领了结婚证。“婚后关系很好,尤其是生了三个儿子后,一家人都很幸福。”1980年,桂女士的丈夫从纳雍县调到六盘水供销社。不久后,桂女士也调到了六盘水市,一家人住在六盘水市。
桂和她的妻子在1961年领了结婚证。
“我们在六盘水开了一家小店,雇了包括我侄女在内的三个亲戚在店里帮忙。张华就是其中之一。”桂女士说,当时张华已经离婚,正在和别人谈对象。店里的每个人都知道。
1984年,熊自告奋勇到基层承包亏损企业。通过一年的努力,亏损的基层供销社扭亏为盈。1985年3月,熊被贵州省商业厅评为“1984年度贵州省商业、供销系统先进工作者”。两个月后,熊当选为“商务部表彰的劳动模范”。就在熊准备去北京开表彰会的时候,灾难从天而降。
桂女士说,她老婆老实,在供销社工作时,揭发了一些人的腐败行为。在检察院介入调查时,张华突然向检察院“自首”:她和熊以夫妻名义同居数年,犯有重婚罪。
1985年7月8日,熊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同年9月18日,六盘水市水城经济特区人民检察院(1987年12月撤销,分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县)以重婚罪对熊某提起公诉。
贵夫人和她的妻子年轻时,
“丈夫被指控重婚,我们都被忽悠了。”桂女士说,她和丈夫感情很好。丈夫关心家庭,在家教育孩子。他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我在单位是一个做事踏实上进的好干部。“没听说他在外面有不良行为,也没听说他和张华没有正当关系。我坚决不相信他是重婚,否则,我早就和他离婚了。”桂女士坚持认为有人在陷害她的丈夫。
桂女士说,她和妻子的关系一直很好,很幸福。
熊被提起公诉后,六盘水市水城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与妻子桂女士婚后感情较好。1971年,熊与张华因感情破裂长期同居。1976年,张华离婚后,生活由熊赡养。1980年,熊某从纳雍调到六盘水后,张华也来到六盘水,与熊某结为夫妻共同生活。熊开店后,张华搬到店里,负责店里的事务。1984年12月,张华投案自首。事实上,有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案,被告人张华也供认不讳。
水城特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张华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在证据面前,熊拒不认罪应视为抗拒。1985年12月,水城特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熊有期徒刑1年6个月,对张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依法撤销熊某与张华的非法婚姻关系,维持熊某与桂女士的合法婚姻关系。
桂女士及其丈夫不认可一审判决,以“绝不重婚,纯属不公”为由,向六盘水中院提起上诉。六盘水中院未开庭审理此案。六盘水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鉴于上诉人熊病情严重,刚刚做了脾切除手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
1986年4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张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我老婆的脾大完全是监狱里的病。他以前身体很好。”桂女士说。
“父亲的案子对这个家庭影响很大。”7月15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熊的大儿子熊先生几度控制不住自己,泪流满面。
熊先生说,他和他的弟弟都不相信他的父亲有罪。“从始至终,他父亲都不承认自己犯了重婚罪,我们坚信他父亲是被冤枉的。”熊先生说,父亲被判刑后,被辞退,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为了申诉,多年来,爸爸妈妈互相支持,一起去各级司法机关反映,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区里的,市里的,省里的,北京的。”
熊先生说,1987年,六盘水市水城特区检察院受理申诉后,给了他们一份处理结果通知书。告知书:经本院复核,认为熊与张华之间的秘密正当关系可以认定,但无证据证明其公开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其行为属于通奸,不构成重婚罪。因此,请求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并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我和我妻子不同意通知中通奸的说法。他和张华没有任何正当关系。”桂女士说,检察院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轻易放过“不构成重婚罪”的说法。为了顺利再审,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全家人都以为会有转机,很快就会重审。没想到之后就沉入海底了。”
2001年11月,贵州省高级法院就熊的申诉致函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判决书中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称:我院经审查讨论移送卷,认为你院认定熊犯重婚罪存在以下问题:
终审判决认定,熊某与张华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主要证据是多名证人的证言,但这些证言只能证明熊某与张华关系密切,而不能证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张华的指控与供述也存在矛盾,不一致。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部分证据的取证程序违法。水城特区检察院在对华重婚罪一案的审查报告中也肯定了这一事实,但一、二审法院在认定重婚罪时对这一程序问题重视不够。
上述问题在你院1990年7月受理的熊的起诉状和通知书中均未得到解决。现责成你院认真审查此案,依法处理,并于三个月内将审理结果报我院。
桂女士说,退一万步讲,妻子涉嫌重婚罪,是自诉案件。被指控的,也应该是被她指控的“受害者”。“如果妻子和张华真的有问题,那么张华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并以‘破坏他人家庭的嫌疑人’的身份起诉,不是很不正常吗?事实上,张华在妻子被抓后,以店老板的名义将店内财物和经营款据为己有,共计3万余元。”
桂女士说,贵州高院责成六盘水中院出具复核函后,他和妻子一直在等待六盘水中院的复核结果。“等了20年,一直没有结果。2021年7月13日下午,六盘水中院立案庭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说近期会对我们的案子进行评估。”
7月15日上午,六盘水中院立案庭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实并非桂女士所说。“我们有熊在2008年签署的承诺书。有关部门应该给他一笔钱,他才签字。我想知道他为什么现在后悔了?”
对此,桂女士父子称,2008年,负责人拿着一张白纸找到熊某,让熊某及其家人承诺当年不去北京。“社区负责人还带了5万块钱让我父亲收下。父亲答应不去北京,在白纸上签了名,但不收5万块钱。没想到,今年4月,有关部门突然拿出一份“停止探视承诺书”,说是我父亲签的。乍一看,签名确实是我父亲的,但承诺书的字迹不是我父亲的。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了笔迹鉴定,要求对承诺书的笔迹进行鉴定。”
六盘水中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2001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审查函后,六盘水中院进行了认真审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并在当时向上级法院汇报了结果。多年来,熊夫妇一直在申诉,贵州省高院和六盘水中院高度重视,并多次复查熊的案件,但仍未发现问题。
近日,熊夫妇再次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回顾现在的教育整顿,法院决定将他的案子移交给评估组的专家进行评估。如果有问题,法院肯定会改的。”六盘水中院立案庭负责人说。
7月15日下午,张华的一名亲属告诉华商报记者,张华已于数年前去世。在他们眼里,熊是一个正派而善良的人。他们不相信熊和张华有正当关系。
“希望测评小组做出公正的评价,给我们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桂女士说,老伴85岁了,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洗刷冤屈,不要带着遗憾进棺材。
桂女士的老伴已经85岁了,她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洗刷自己的冤屈。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刘绍良介绍,1980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知后才能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1980年《关于落实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通知》规定,重婚案件被列为不需要追究的轻微刑事案件。“这意味着,自1980年1月1日起,重婚案件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不存在检察机关通过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刘若良说,上述法律法规实施几年后,各地发现重婚罪案件的被害人(指重婚罪罪犯的配偶)以各种理由不立案起诉。对于这种没有原告的重婚罪案件,法院无法直接受理或审理,使得这些重婚罪罪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1983年7月26日,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重婚案件管辖的通知》。根据通知,对于被害人不起诉,但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起诉的重婚案件,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或免予起诉。“这意味着,自1983年7月26日起,重婚案件不再有简单的自诉模式,被害人不起诉但人民群众、社会组织或有关单位起诉的,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重婚案件原则上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如果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重婚罪犯罪人的配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刘玉良指出,原判决已经生效并得到执行。熊要上诉,只能依法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启动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向法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变更原判。
华商报记者陈有谋编辑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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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重婚罪取保候审期间能起诉民事诉讼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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