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重点讲解优秀案例的难点为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开设了“案例参考书”专栏,精选上海法院参考案例等优秀案例,专业解读法律适用难点


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的判决生效吗(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量刑?“单招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吗?丨案例参考册)

重点讲解优秀案例的难点

为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开设了“案例参考书”专栏,精选上海法院参考案例等优秀案例,专业解读法律适用难点,一张图了解判决思路,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本期介绍一个“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考试”)作弊案例。

“单招考试”是授权高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如果考生参加“单招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则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学生入学后,将与参加统考的学生同等对待。“单招考试”已经成为很多学生在“高考”之外进入普通高校的重要途径。正因如此,一些想走“捷径”的人开始打起了“单招考试”的主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组织高考作弊(即“高考”)情节严重的,应当上升为法定刑。那么,问题来了,“单招考试”能算是普通高校的入学考试吗?“单招考试”组织作弊严重吗?

王某某、瑞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

关键词

刑事/普通高考/组织考试作弊

裁判要旨

“单招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核心招生方式。也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在“单招考试”中组织作弊,应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

法官的解释


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的判决生效吗(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量刑?“单招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吗?丨案例参考册)

秦始皇,南昌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发表多篇文章,参与的课题多次获得全国、上海市优秀课题等荣誉。

基本事实

2020年

三月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芮某某约定,芮某某在体育单招考试中故意将球送给王某某之子王某。

2020年

6月9日

王某某与芮某某约定,考试当天,芮某某在考场上找考生与王某某竞争,安排球,商量报酬。

2020年

6月10日

瑞某某在与王某的考试比赛中故意让王某获胜,并当场收买其他考生故意让王某获胜。

2020年

6月28日

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被告人瑞某某抓获,次日王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认为本案涉及的体育单招考试不应认定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不严重。

判断结果

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作弊,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且情节严重。


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的判决生效吗(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量刑?“单招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吗?丨案例参考册)

想到裁判


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的判决生效吗(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量刑?“单招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吗?丨案例参考册)

参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127号案件

案例介绍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芮某某等人约定,如果遇到儿子王某,故意将球送给王某,芮某某从中获利21000元,以在“2020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联考”中取得较好成绩为由。

同年6月9日,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再次合谋。考试当天,瑞某某在考场内寻找考生与王某某比赛,安排球并谈妥报酬,后瑞某某给王某某报销。次日,被告人瑞某某在与王某的考试比赛中故意让王某获胜,并当场找到与王某竞争的考生胡某某、(未成年人)、丁某某,收买上述人员故意让王某获胜。

事后,被告人瑞某某从王某某处获得报酬共计人民币18万元,其中人民币7万元分给胡某某、、丁某某,瑞某某从中获利人民币1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某、瑞某某均表示对起诉书内容无异议。

判断结果

2021年5月1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第796号沪0101号刑事判决书:

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的判决生效吗(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量刑?“单招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吗?丨案例参考册)

1.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2.被告人瑞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3.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生效。

判断理由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涉案考试全称“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属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核心途径。考试决定了考生能否进入普通高校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而最终通过考试的学生毕业后获得的学位与通过统一高考进入高校的学生并无区别。考试的性质、地位、作用、实际效果和影响与全国统一高考没有明显区别。认定其属于“普通高考”,既符合一般的语义理解,也符合其实质属性。

因此,公诉机关未能指控情节严重错误,应予纠正。被告人王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瑞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两位辩护人提出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被采纳。

本案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涉案考试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普通高考”。根据上述解释,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属于组织考试作弊的严重情节,依法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审理查明,本案所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单项体育(乒乓球)统一考试”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项体育考试”),因此,本案争议焦点可归为:单项体育考试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庭审中,对于该考试是否属于“普通高考”,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涉案考试不属于《解释》规定的“高考”,仅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包括全国和省市依法组织的考试。原因是:

第一,从实质上看,“单招考试”与统一高考性质不符,不具备统一高考的关注度、影响力和覆盖面。

其次,从法律角度看,“单招考试”并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规定的考试,但其定罪依据是《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法律拟制,进而将“单招考试”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范畴,违反了刑法“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再次,虽然教育部等单位将特殊类型的升学考试认定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但教育部的认定与司法机关的认定并不相同,司法机关的认定要从实质角度进行。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狭义理解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二种观点认为,“单招考试”属于“高考”。解释中的“高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生的教育考试,不仅包括统一高考,还包括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拟推荐学生的高考。原因是:

第一,从语义解释上看,“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词上加定语而形成的。前者是后者的子集,后者当然属于后者;

其次,从立法意图来看,“普通高考”明显不同于“普通高考”。如果立法本意是在全国或者地方普通高考中只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界定为“普通高考”。

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解释》中的“高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生的教育考试,不仅包括统一高考,还包括自招录取、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推荐生等特殊类型的高考。原因如下:

第一,本质上,“单招考试”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说明“高考”被认定为严重处罚情节是因为高考的关注度、影响力、覆盖面超过一般法律规定的考试,所以认定为严重情节。“单招考试”是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全称,是指依法开设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招生对象为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通过教育考试或承认的招生方式招收本专业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活动,是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特定专业学生的最主要途径。也就是说,普通高校特定专业的招生主要是通过考试,最终决定了参加考试的学生能否进入普通高校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试卷统一印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的受理和文化考试的组织实施,并将试卷以保密方式发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卷。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参加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专业考试分项采取全国统考和地区统考,体育总局委托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总局制定的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的目的是选拔高校特定专业的新生;考试成绩是高校特定专业招生的基本依据;最后,通过考试的学生进入大学,毕业后获得学位,与通过统一高考进入大学的学生没有区别。

虽然涉案的“单招考试”形式和内容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有所不同,但具体专业的考生和家庭的关注程度与统一高考考生的关注程度并无区别。从影响的角度来看,它决定了考生能否进入大学并获得相应的文凭,它对考生的影响也与统一高考相一致。从覆盖面来看,涉及到具体专业的核心招生方式,招生广度甚至超过了某些地区的统一高考。综上所述,所涉及的考试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对高校招生的实际效果和影响,与统一高考并无明显差距。得出“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考”属于“高考”,既符合一般的语义认知,也符合其实质属性。

其次,从法律上来说,各种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了“单招考试”属于“普通高考”。《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经考试合格的,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单招考试”符合上述要求,考试合格的学生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本科生入学资格。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行政法规中规定了“单招考试”等特殊类型的考试。而且,在行政单位的实践中,高校的特殊类型考试,如“单招考试”,早已作为高考的一种类型进行管理。教育部发布的多份通知已经明确,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拟推荐学生招生等。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单招考试”也是“高考”的组成部分。

第三,从法律角度看,《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前款规定的考试所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是“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法律拟制是指不符合某些规定的行为,一般表述为“最后,这种考试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考试。这种认定不是突破法律规定的拟制,而是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后对性质的澄清。《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经考试合格的,进入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学习,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就是该条规定的“考试”,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规定的考试。司法解释的定性不是扩大归罪范围的法律拟制,而是明确的定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该司法解释中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描述也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因此认为该规定在法律上是杜撰的,明显不当。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3号

案例参考书

每周四更新

重点讲解优秀案例的难点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摄影:陆一岳

高等法院供稿部门:研究室

案例作者:秦始皇

编辑|秋月、牛陈光

给少校点个赞

本文标签: 被告起诉原告后原告还可以起诉被告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视网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初夏遇故人

    初夏遇故人

    2022-03-14 12:39:05    回复

    等学力并经考试合格的,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单招考试”符合上述要求,考试合格的学生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本科生入学资格。2020年

  • 薄雾山林

    薄雾山林

    2022-03-14 04:39:15    回复

    招收特定专业学生的最主要途径。也就是说,普通高校特定专业的招生主要是通过考试,最终决定了参加考试的学生能否进入普通高校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试卷统一印制。省级招生

  • 承诺只因一时兴起

    承诺只因一时兴起

    2022-03-14 13:05:34    回复

    仅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包括全国和省市依法组织的考试。原因是:第一,从实质上看,“单招考试”与统一高考性质不符,不具备统一高考的关注度、影响力和覆盖面。其次,从法律角度看

  • 撒野男人

    撒野男人

    2022-03-14 01:58:20    回复

    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项体育考试”),因此,本案争议焦点可归为:单项体育考试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庭审中,对于该考试是否属于“普通高考”,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涉案考试不属于《解释》规定的“高考

  • 凡间来客

    凡间来客

    2022-03-14 13:26:33    回复

    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发表多篇文章,参与的课题多次获得全国、上海市优秀课题等荣誉。基本事实2020年三月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芮某某约定,芮某某在体育单招

  • 汤飞融荣

    汤飞融荣

    2022-03-14 01:44:44    回复

    这人也真是

  • 别剑琬明

    别剑琬明

    2022-03-14 01:44:44    回复

    可不是

  • 范婕若凡

    范婕若凡

    2022-03-14 01:44:44    回复

    好家伙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