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如果你之前处于刑事拘留或逮捕状态,被羁押在看守所,之后在法院被释放和取保候审,那么恭喜你,这一般意味着两种结果:要么缓刑,要么实际偿还刑期。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法海声明# #普法行动#
如果你之前处于刑事拘留或逮捕状态,被羁押在看守所,之后在法院被释放和取保候审,那么恭喜你,这一般意味着两种结果:要么缓刑,要么实际偿还刑期。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法海声明# #普法行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强制措施:逮捕、拘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当然,还有专门指定的监视居住、居住、留置场所。
其中,只有检察院和法院有批捕权。有权取保候审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形。结合你提到的具体情况,我们来分析一下法院对你取保候审的几个可能原因:
考虑到犯罪事实和情节,认为羁押期限已过,但案件尚未办结。比如,如果被指控的罪行只需要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而恰好已经被羁押了12个月,那么就应该先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然后继续诉讼,终审判决后不再羁押,也就是所谓的报销费用。结合犯罪事实和情节,认为羁押时间已远远超过待判刑期,应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犯罪情节较轻的,有可能只判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甚至免予刑事处罚。其实如果拘留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那就先放了。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认为犯罪行为可以判处缓刑,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大部分被判缓刑的都是宣判当天释放,取保候审。唯一的特例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比如故意伤害罪,之前没有和解,只是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谅解,所以很有可能会及时释放。

最后一种情况比较特殊,比如突然患了很严重的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被发现怀孕。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第一种,突然得了一场大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将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以上是我们对法院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的分析。至于题主所问问题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