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4 | 评论:3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用户咨询:
3月7日18时52分左右,王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新海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山东送电线路沾化至166线电杆处时,与前方付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相撞,两人均受伤倒地,两人均有损伤。约1分钟后,张文杰驾驶鲁M×××××××/鲁M××××××车到达此地。在非机动车道超车时,将付某及付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碾压在地,导致付某死亡,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文杰驾车逃逸。据沾化交警队介绍,王某3负第一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负第二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付某无责任。张文杰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四川和泰律师事务所殷律师解答:
张文杰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张文杰犯罪给被害人近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尹律师补充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经济损失赔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尹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纠纷、交通事故、债务纠纷,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案例有几百个,很多典型案例都在网上或者新闻媒体上报道过。
本文标签: 摩托车撞人轻伤起诉3万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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