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7 | 评论:2
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汪清森林公安局
连续破获四起偷松果案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公安厅汪清森林公安局结合“平安林区”专项行动,加大一线警力投入,持续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近日,砂金沟派出所连续破获四起盗窃松塔案件,为专项行动再添佳绩。
9月24日,砂金沟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潘某报警,称自己承包的红松林内的松塔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点调查。经查,9月19日上午,地音沟林场职工石某在未经承包人潘某许可的情况下,进入汪清林业局地音沟林场62班第三分班,盗走松塔121棵。经鉴定,石某盗窃松塔价值493元。
在警方对潘某盗窃松塔案的侦查过程中,再次获得了两条盗窃松塔的线索。经查:9月1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未经承包人高某许可,进入汪清林业局大柞树林场79班19班,盗走松塔115个。经鉴定,王盗窃松塔价值434元。9月18日、9月19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经承包人高某许可的情况下,秘密进入大柞树林场74班9小班,盗走松塔459棵。经鉴定,李某盗窃的松塔价值1804元。在大量证据面前,石某、王某、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9月28日,警方接到辖区市民牟鹏报警,称自己承包的红松林内的松塔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并对石某等3人进行询问,获得有价值的线索。经多方调查,9月28日,金沟岭林场职工罗某在未经承包人牟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汪清林业局金沟岭林场22班第三小班,盗走松塔244棵。经鉴定,罗某盗窃松塔价值966元。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罗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石某、王某、李某、罗某等4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市森林公安局
两起偷松果案告破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平安林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公安厅珲春市森林公安局立足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辖区巡逻,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近日成功破获两起松塔盗窃案。
9月28日8时许,珲春市森林公安局森林调查大队在对办案的部分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时,徐某的异常举动被带入了民警的视线。通过线索得知,徐经常在哈达门乡活动。森林调查大队立即联合鹤山派出所找到徐某,经办案人员仔细讯问,徐某交代其于2021年8月22日、8月24日、8月25日在吉林省珲春市米江乡隧道附近国有林区山上,以非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松塔1300棵,获利6000元。涉案松塔经鉴定价值6240元。珲春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后,传唤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徐某,其对盗窃松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许因涉嫌盗窃罪被珲春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12日13时30分,珲春市林业局凉水林场109班红松果林承包人肖某将在其承包区域内私自采摘红松宝塔的朱某某交付凉水派出所。经派出所调查,朱某某系吉林省图们市凉水镇人,私自采摘珲春市林业局凉水林场109个林班的201棵红松塔作食用。经珲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朱盗窃红松塔201座,总价值592元。10月13日,珲春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朱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吉林森林公安
本文标签: 盗窃3000元可以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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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踏月
2022-03-14 07:20:57 回复
森林公安局立足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辖区巡逻,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近日成功破获两起松塔盗窃案。 9月28日8时许,珲春市森林公安局森林调查大队在对办案的部分工作人员
潮流酷狗
2022-03-14 02:08:44 回复
窃松塔案的侦查过程中,再次获得了两条盗窃松塔的线索。经查:9月1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未经承包人高某许可,进入汪清林业局大柞树林场79班19班,盗走松塔115个。经鉴定,王盗窃松塔价值434
智商不在服务区
2022-03-14 07:41:04 回复
核实时,徐某的异常举动被带入了民警的视线。通过线索得知,徐经常在哈达门乡活动。森林调查大队立即联合鹤山派出所找到徐某,经办案人员仔细讯问,徐某交代其于2021年8月22日、8月24日、8月25日在吉林省珲春市米江乡隧道附近国有林区山上,以非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松塔1300棵,获利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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