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5 | 评论:1
如果把刑事诉讼看作一个链条,那么开始是立案,结束是结案。
这里的“结案”分为三种情况:
一、犯罪事实查证清楚,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交付法院正常审理;
B.因客观情况复杂,基本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案件将长期或永久搁置;
c、查明案件事实,查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行明显轻微,追诉时效已过(即时间过长,法律已不再追究),特赦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侦查的,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案件,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予处罚的;
(4)依照刑法只告诉后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
如果案件的结局是上述的B案和C案,那就要看案卷处于哪个机关或者诉讼阶段了。
在公安机关,案件将被撤销;
在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分为存疑不起诉或绝对不起诉);
在法庭上,审判将被终止或宣告无罪。
但在实践中,出于各种考虑,检方和法院很少最后宣布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仍有大量案件被公安机关结案。
案件往往无法查明。如熟人强奸案中,强奸犯张三对被害人实施性侵,事后被害人报警,警方根据女方诉请及提取的证据(YD分泌物、手指甲内头皮屑、女方身体损伤)将张三逮捕。但被害人李女在向检方提请批捕的过程中,因张三家人的贿赂或感情勒索,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供述,说明是自愿行为,客观物证只显示两人牵连较深。检方退回卷宗,指示警方继续补充调查。现在不要说警察是怎么拿到被害人的真实口供的,就连被害人也逃不了,于是犯罪嫌疑人张三就以证据不足为由解除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此时,档案将无法继续调查,只能长期搁置。
这种案子不会结束。
对于犯罪嫌疑人张三来说,虽然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甚至监视居住之后,强制措施已经用尽,但是他的诉讼地位或者身份仍然是侦查犯罪嫌疑人,直到案件查清之日。
还有另一种情况:
汽车配件销售部指控该企业会计李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业务理由冒名单位费用、涂抹、修改会计凭证等手段,侵吞企业资金6万元。公安机关对李四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但在调查过程中,汽配销售企业倒闭了(大量小微企业只有几个简单的人,没有破产清算程序,老板不干了,就算网点换完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表要求:
1.聘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公司制度都无法再提供——营业部只有老板、会计、搬运工三个人,根本没有书面的企业制度,既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也没有签订聘用合同;
2.发放的工资流水无法提供——老板拿着银行卡的工资和其他消费混在一起,有时工资被会计直接从企业收入中拿走。没有工资条,就是每月2500元的口头约定。
3.财务账目无法核实——所谓的财务账目其实是小学的备课笔记,财务往来都是会计手工写上去的,而且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真伪无法辨别。
实体要求:
1.会计否认拿了公司的钱,说老板还欠她1000元奖金;
2.关键证人波特已回农村老家,无法联系;
3.老板被生活所迫,长期在外地工作,租住在营业部,原始的票据和账目都当垃圾扔了。
基本案情已经无法查清,但因为是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会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一)自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两年内仍不能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处理的;
(3)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撤销案件的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撤销案件继续侦查。
撤销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停止侦查活动,解除相关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撤案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上述法律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果采取强制措施(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立案后已解除一年或两年的,由公安机关撤销。
曾经,我对法律理解不透彻,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没有撤诉。但随着法制建设和整风教育的开展,公安机关就没有理由不撤案了。“需要进一步侦查的”,要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这也是提高审批层级,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变相撤销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
背负“被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都很大。虽然是公权力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但嫌疑人仍然需要自己的自我关注和自我主张。
同时,受害方也应履行积极发现和举报新线索的法定义务。
毕竟每个人都想找出真相。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撤诉起诉需要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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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超级干饭人
2022-03-14 02:26:29 回复
还有另一种情况:汽车配件销售部指控该企业会计李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业务理由冒名单位费用、涂抹、修改会计凭证等手段,侵吞企业资金6万元。公安机关对李四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但在调查过程中,汽配销售企业倒闭了(大量小微企业只有几个简单的人,没有破产清算程序,老板不干了,
自恋的猪
2022-03-14 11:27:19 回复
,但因为是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会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一)自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的;(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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