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60 | 评论:2
本报高级记者李京通讯员颜丹池
酒后街上的争吵演变成打架,两个95后男子将一人打成重伤。
8月19日,纸媒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上海杨浦法院介绍,2019年10月某日凌晨,在杨浦区吴川路街道,被害人朱晓(化名)因认为自己酒后被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侮辱,上前质问。
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在推搡过程中,开始殴打被告人刘某某的头部,刘某某立即还手并击打的头部。朱晓转向刘某某的同事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而被告人刘某某绕到朱晓身后对其进行殴打并与其扭打。
作为刘某某的朋友,被告人陈某某从侧面冲上前,抡起双臂,连续快速地猛击一下。刘某某也再次冲上前去,连续击打朱晓。朱晓在两人的攻击下慢慢后退。当的表弟小龙(化名)绕到被告人陈某某身后,对仍在殴打的陈某某进行殴打时,刘某某冲上前去与小龙扭打,陈某某继续殴打,随后用手捂住其面部,陈某某被他人拉开。
经司法鉴定,确认被害人朱晓受外力作用左眼球破裂,现左眼球萎缩,构成重伤二级。
2020年9月,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两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们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二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对此,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二人均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形成共同故意,并致受伤。两被告人的行为系共同犯罪。
上海杨浦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被告人相应减轻、免除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有自首情节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
本文标签: 大家打架互殴可以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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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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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4:05:28 回复
程中形成共同故意,并致受伤。两被告人的行为系共同犯罪。上海杨浦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
脑袋生锈了
2022-03-14 03:29:45 回复
示,在推搡过程中,开始殴打被告人刘某某的头部,刘某某立即还手并击打的头部。朱晓转向刘某某的同事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而被告人刘某某绕到朱晓身后对其进行殴打并与其扭打。作为刘某某的朋友,被告人陈某某从侧面冲上前,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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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2:10:24 回复
扭打。作为刘某某的朋友,被告人陈某某从侧面冲上前,抡起双臂,连续快速地猛击一下。刘某某也再次冲上前去,连续击打朱晓。朱晓在两人的攻击下慢慢后退。当的表弟小龙(化名)绕到被告人陈某某身后,对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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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8:33:49 回复
共同犯罪。上海杨浦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被告人相应减轻、免除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关
退到无路可退
2022-03-14 06:54:07 回复
三年。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上海杨浦法院介绍,2019年10月某日凌晨,在杨浦区吴川路街道,被害人朱晓(化名)因认为自己酒后被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侮辱,上前质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在推搡过程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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