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7 | 评论:2
近日,上海的一则判决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父亲驾车不慎碾压儿子后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应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11万元,在商业保险限额的80%内赔付100万元,共计111万元。根据上海青浦法院公布的案件内容,2020年8月,吴先生驾驶一辆小巴从家里出发去上班。车辆启动时,他没有注意到刚满两岁的儿子小吴在车辆旁玩耍,不小心跑到了车辆旁的小吴身边。小吴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吴死亡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根据公安局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吴先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吴无责任。
吴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吴夫妇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起诉状称,涉案车辆登记在吴先生妻子名下,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要求死亡赔偿金138万元。对此,保险公司辩称,小吴是被保险人吴先生的家属,吴先生是本次事故的加害方。吴先生家门口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应该属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范围。而且吴先生既是加害人又是赔偿请求人,身份是竞合的。吴先生不应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吴夫妇作为小吴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吴夫妇作为小吴的父母,有权作为诉讼请求人提起诉讼,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超出保险赔偿的部分,小吴的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法院也允许她这样做。公司以小吴是司机家属为由拒绝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损害后果的主要过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吴先生操作不当。吴先生夫妇在监护上的疏忽与该事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综合考虑本案情况,确定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共计111万元。此案一经发布,便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很多人认为父亲是肇事者,事故发生后,他也作为赔偿请求人,最后得到赔偿,这似乎有转嫁“过错”的嫌疑。大部分网友的看法与保险公司一致。此外,也有不少网友质疑:有了这样的先例,以后还会有人恶意效仿吗?如何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用这种方法骗保?父亲作为闹事者,难道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婷律师进行了分析和解答。在分析本案时,首先要看车辆保险合同的哪个版本适用于本案。2020年9月后,中国采用了最新版本的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即众所周知的强制保险限额提高到20万元的版本。从2014年到2020年9月,中国使用的是上一版车辆保险合同的条款。本案事故发生在2020年8月,应当使用上一版车险合同条款(以下简称2014版条款)。2014年以前,我国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以及由其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的损失,不予赔偿。后来的保险合同中,没有去掉人身伤亡赔偿,只剩下财产损失不赔偿。根据2014版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造成与家庭成员有关的交通事故时,只免除财产损失赔偿,不再免除人身伤亡损失赔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本案引起热议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这起事故的双方都是家属。所以有网友担心道德风险。比如一个家庭成员使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造成另一个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保险公司还需要按照2014年的条款进行理赔吗?会有人效仿类似事故骗取保险金吗?从司法实践来看,亲属之间的交通事故绝大部分是意外事故,道德风险的情况很少。因为在少数情况下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在大多数突发情况下拒绝交通事故赔偿对大多数家庭是不公平的。本案原审法院还特别提到,认定的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特征,驾驶人非故意造成事故,不存在被保险人保险欺诈等道德和法律风险。至于吴先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肇事司机造成一人死亡的,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可以得到被害人家属,也就是小吴母亲的刑事谅解,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另外,如果真的存在保险欺诈,则涉及保险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四项的约定:“被保险人或者其许可的驾驶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被保险机动车被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所以,如果能验证不是意外而是犯罪,还是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爱情,法律,法律。虽然很多网友不理解本案的判决,但从法律上来说,判决并无不当。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失去孩子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希望大家能够宽容,对人性有信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虽然得到了经济赔偿,但内心的创伤无法弥补。再次提醒:驾驶机动车时,要十分注意车辆的启动、行驶、停车等各个环节,不可掉以轻心!
来源:都市快报
本文标签: 女儿能为父亲起诉并辩护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第一法律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凉凉晨风
2022-03-14 12:04:22 回复
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失去孩子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希望大家能够宽容,对人性有信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虽然得到了经济赔偿,但内心的创伤无法弥补。再次提醒:驾驶机动车时,要十分注意车辆的启动、行驶、停车等各个环节,不可掉以轻心!来源:都市快报
姐姐好胸哦
2022-03-14 08:47:03 回复
的是上一版车辆保险合同的条款。本案事故发生在2020年8月,应当使用上一版车险合同条款(以下简称2014版条款)。2014年以前,我国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以及由其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的损失,不予赔偿。后来的保险合
吧唧一脸口水
2022-03-14 13:11:58 回复
求人提起诉讼,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超出保险赔偿的部分,小吴的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法院也允许她这样做。公司以小吴是司机家属为由拒绝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损害后果的主要过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吴先生操作不当。吴先生夫妇在监护上的疏忽与该事故有一定的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