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2
每经记者:董天一每经编辑:孙蕾
随着2022年全国“两会时间”的开启,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或建议正在成为全网关注的焦点。据中新视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议,尽快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取消醉酒驾驶危险驾驶罪,也引起网友热议。
图片:中新视频截图
“(如果)一个人喝了很多酒,一斤酒只喝了二两,开车也没什么问题,(只能说)他的行为本身只是潜在的危害社会。”朱烈宇认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有点太严格了。从刑法谦抑性的角度来看,对于一些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该更加谨慎,这也是他提出“废除醉驾刑罚”议案的出发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是朱烈宇连续第二年为“废除酒驾”奔走呼吁。朱列玉表示,废除醉驾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醉驾违法行为不会被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醉驾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朱认为,喝酒不开车或者开车不喝酒也可以通过行政拘留和重罚达到目的。
截至3月7日上午,新浪微博#再次呼吁废除酒驾罪#的话题阅读量已超过9.5亿次,引发网友12.3万次讨论,大部分网友表示“无法理解”上述提议。有网友评论:“(酒驾)一定要严!这样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在中新视频发起的投票活动中,有20.7万人投票支持“严令杜绝酒驾”这一选项,占总投票人数的87%。
图片:@中新视频(新浪微博)
图片: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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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醉驾入刑”的背景是,2009年1-8月,全国共发生醉驾事故3206起,死亡1302人。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孙伟铭肇事案辩护律师石杰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的提案。在2010年四川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石江提交了《关于加大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力度的建议》,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翟峰则建议将酒后驾车事故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的处罚由原来的最高行政处罚“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改为“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这部法律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律正式实施仅八天后,著名音乐人高就因酒后驾车面临牢狱之灾。2011年5月9日晚10点,高酒后驾车造成四车追尾,三人受伤。经司法鉴定,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3倍。最终,法院认定他有罪,判处他6个月的拘留和罚款4000元,高放弃上诉。同年5月16日,高被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知名演员吴京、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春、首创集团原副总经理谢德春等公众人物也因“酒驾”受到处罚。
高“醉驾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事实上,相关数据表明,自我国实施“酒驾入刑”以来,酒驾行为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并且上升到刑事处罚的层面,对任何违法者都没有容忍度,极大地改善了社会风气和文明观念。
《人民日报》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援引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的话说,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因醉驾造成的伤亡人数比“醉驾入刑”前10年分别下降6774人和13820人,2019年至2020年因醉驾死亡人数分别连续两年下降。2020年,每百辆被查处车辆中酒驾比例将比“酒驾入刑”前下降70%以上。以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减少了2万余起醉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挽救了数万个家庭免于破裂和返贫。
图片:视觉中国
“‘酒后拒驾’日益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普遍认可和支持的文明规范和法治。”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酒驾订单每年近2亿。如果没有“酒驾入刑”的震慑和引导,哪怕只有1/10的人铤而走险,也会有近2000万的酒驾,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代驾行业的蓬勃发展也说明人们自觉拒绝酒驾的意识在增强。
不仅在中国,据中国日报网专栏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所陈专栏报道,日本、德国、美国、加拿大、英国、芬兰等多个对酒驾的处罚也上升到了刑法层面。比如德国的一些高速公路是没有限速的。如果警察发现酒后驾车,即使司机没有造成具体伤害,他也会被起诉。将被禁止驾驶至少9个月,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酒驾危害社会,行政处罚力度有限,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远远不够,难以震慑酒驾,不可取。”重庆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说。
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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