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9 | 评论:1
日常生活中,我们开车在路上,难免会撞到其他车辆。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会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但是,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必都没有异议。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权和提供救济?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这个问题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提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必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3日内提出,且该复合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合后多久才能知道复查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所以当事人申请复查后,上级交警部门有30天的复查期。复核后,由上级交警部门作出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所以当事人申请复核后,只需要耐心等待复核结果即可。
本文标签: 交警执法不公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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