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2
民事诉讼是有时效的。所谓“期限”,是指民事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时间。在此期限内,人民法院可以最大限度地依法作出判决。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原告将面临被告的期限抗辩,这样法院将不再支持原告的权利。
我国目前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可见《民法典》第188条明确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诉讼时效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在计算时效内容时,还应注意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其中包括:
1。时效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丧失代理权的;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
(四)债权人受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为:自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限制中断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诉讼时效中断时,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具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对于交通事故的时效期间,有一个最长的保护时间,即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超过20年的权利受到损害,人民法院不会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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