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4 | 评论:2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不起诉决定属于结案。决定不起诉案件是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不继续向法院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意味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结案。
首先要理解不起诉的概念。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侦查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3)大赦免除刑罚;第四,依照刑法只告诉后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有上述情形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提示: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应当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送达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未被起诉的人在押,应立即释放。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认为自己应该是无罪的。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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