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2 | 评论:1
前言甜瓜:
昨天人力资源发出最新通知,总部午休时间调整为12:00-13:30。这一改,比之前少了半个小时,于是,内部争吵倒了过来!
好了,回到正题。
首先,让我告诉你一个有趣的故事。从本周三开始,笔者每天都会收到一条关于阿里的消息。
这么密集的爆料,结合最近的双十一,我想不出这些人是黑公关。
这些瓜是什么?关于他们我就不多说了。
我选了一个有争议的案例和大家分享。
2021年10月13日晚19点15分,微信上一个网名为“杭州xx”的女业主在杭州一个500业主的社区里发布了“吃瓜视频内容给大家看”的内容。视频中,一名女子被标上了“成功借子登顶,老大三岁,88岁,三岁”等字样,并在群里向群主描述:阿里员工xxx出轨。
由于群聊中有“阿里”、“出轨”、“转移财产”等敏感字体,事件迅速传播。
十天后,视频中的女子将杭州xx的女主告上法庭。
诉状内容如下:
原告与被告互不相识,从未有过交集。他们发布虚假信息,在公共群聊中恶意中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带有侮辱性文字的视频发布到500人的微信群聊中,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被告捏造虚假事实诽谤原告,同时被告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影响。被告故意捏造诽谤,对原告的隐私和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原告家属联系被告删除视频。被告拒绝删除视频,并表示可以随便起诉。被告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随意发布虚假内容,并通过微信群鼓励大家“吃瓜”,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身心疲惫,精神受到极大打击,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
原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被告作为成年人,编造诽谤内容并在大量微信群中公开传播,引导舆论,其本人应对其不当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恳请法院查明事实,判令被告在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及枫溪云府业主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0天,为原告消除不良影响。
事情就是这样。婚姻出了问题,妻子没有坐视不管。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出了问题。
作为一个自媒体,这个感情的事情真的不方便多说,但是当事人多次找我帮忙,我就多说两句。
被丈夫背叛,姐姐帮自己把开枪的证据公之于众,结果收到了法院传票。这种打击真的很难接受。但法律就是法律。如果作者不站队,我们就用法律来分析这件事。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什么是声誉?声誉是指对公民个人品德、情操、能力、声望、名誉、形象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维护和保障自身名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的社会评价。”
名誉侵权的认定应当以受害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依据。
我们来说说这个女闺蜜的行为。
第三人的视频向500人的业主群中的不特定对象公开。视频中还包含他人姓名、工作单位、花名等隐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行为造成了第三方的社会评价降低,且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你被对方起诉,你会输掉这场官司。
有些人看到这个可能会觉得很不舒服。我丈夫欺骗了我。我的情妇有什么问题吗?
那么笔者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方法不当造成损失的案例很多!
案例一:
原告刘×、被告肖欣、原告与被告均已结婚。两家都是好朋友,互为“闺蜜”。
去年年底,刘×和的丈夫单独约在一个草莓园旁边。双方在车上暧昧调情。肖鑫在她的手机上听到了双方的对话,并立即开车前往该地点,当场将其抓获。
面对“闺蜜”和丈夫的背叛,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和一起抓”的消息,并附有刘X微信解释截图。事后,刘×认为被告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遂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认定肖鑫构成名誉侵权。
案例二:
2015年4月3日17时许,小王和朋友以强奸为由,未经妻子允许,强行撬开妻子租住的房屋大门。小王等人冲进屋内,发现屋内有一名男子xx。小王气得和所有来抓他的人一起殴打妻子和xx,致其轻伤。警方到达现场后,将小王等人抓获。
小王因强奸罪被理直气壮地逮捕,没想到却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最终,小王、阿香非法强行侵入他人房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阿香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看完案例,我们来看看在抓小三的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三种行为获得的证据,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正义是如何解释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所以,如果你再受委屈,你的行为就真的违法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当小三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想让自己的行为合法,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
1.你可以在房子的门外拍一个连续的视频。视频可以反映配偶和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出来,可以证明他们出轨。
2.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拖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3.配偶以个人名义与异性合租房屋并缴纳房租水电,可以作为证据。
4.邻居作证。
5.配偶与同性之间频繁而有规律的电话联系,尤其是在半夜,可以作为证据。
6.酒店入住记录,酒店大堂、电梯、走廊的监控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
7.与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好了,瓜到此为止,女方也准备告老公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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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不服就干
2022-03-14 12:03:38 回复
个人名义与异性合租房屋并缴纳房租水电,可以作为证据。4.邻居作证。5.配偶与同性之间频繁而有规律的电话联系,尤其是在半夜,可以作为证据。6.酒店入住记录,酒店大堂、电
猛虎戏蔷薇
2022-03-14 05:31:33 回复
人冲进屋内,发现屋内有一名男子xx。小王气得和所有来抓他的人一起殴打妻子和xx,致其轻伤。警方到达现场后,将小王等人抓获。小王因强奸罪被理直气壮地逮捕,没想到却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最终,小王、阿香非法强行侵入他人房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小王有
山野间恋爱
2022-03-14 05:38:56 回复
实、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依据。我们来说说这个女闺蜜的行为。第三人的视频向500人的业主群中的不特定对象公开。视频中还包含他人姓名、工作单位、花名等隐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行为造成了第三方的社会评价降低,且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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