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9 | 评论:2
一般来说,起诉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递交起诉书后,可以先去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出对方姓名、身份证号或者去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如果不方便去当地法院,可以在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站输入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受理了对方的案件,哪个法院,哪个法官办理的,什么时候立案等相关信息。
当然,如果法院受理,会出具受理通知书。你可以等法院通知。
起诉流程当人们发生纠纷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受理,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立案。
1、当事人起诉,应先提交起诉书,起诉书应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和事实理由。一般来说,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凭证、书信往来、手机聊天记录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4.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程序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7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我院提出书面减、减、免申请。逾期不缴纳或书面申请减、减、免未获批准但仍不预缴的,我院将裁定自动撤诉。
5.立案程序后,案件预定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一切工作安排,结案后在财务室结清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院立案流程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主张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记录补充证据通知书,收到起诉状的时间自当事人补足相关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立案前未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撤回起诉的,应当退回起诉材料,由当事人签字。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经审查,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法官决定立案。其中,复杂的、新类型的案件,要报审判长批准,院长批准。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批准或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通知原告案件受理费,向原告或自诉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本案当事人的姓名、案由等信息统一归档录入电脑。
立案法院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相关审判法院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受理或登记的日期为申请日。归档人员应及时将归档日期和移交日期输入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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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起诉立案后还能跟被诉人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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