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6 | 评论:1
扬子晚报7月6日讯(记者梅建明通讯员蒋)近日,家住南京江宁区淳化的陈先生骑电动车上班时,不慎被一辆轿车剐蹭。当时陈先生觉得没什么不妥,就没有报警,而是和对方私了。没想到,第二天,陈先生感觉手臂越来越疼。经医生检查,他的右臂骨折。这个时候他想找人补偿却找不到。据介绍,有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没有报警,但事故发生后,因为需要赔偿,在责任等问题上纠缠不清,最后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后果。
据介绍,当时陈先生骑电动车上班时,不小心被一辆车蹭到了。因为感觉没事,冲击力也不强,陈先生要求和对方保持隐私,所以没有报警。第二天,陈先生因为手臂越来越疼,去医院检查。没想到,车撞到了他的右臂,出现了骨折。见事情严重,陈先生想到了报警。但由于当时没有及时报警,陈先生没有记住对方的车牌等信息,且事发路段没有安装监控,交警也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最后,陈先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无独有偶,当天刘先生驾驶私家车转弯时,也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当时电动车车主李某神志不清,就让刘先生离开了。但刘先生考虑再三,怕后续出现问题,决定果断报警。结果,经过检查,李扭伤了被撞的腿,需要治疗。因为司机刘先生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不仅避免了更多的麻烦,还分清了责任。
交警: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对报警置之不理,否则可能导致交管部门难以核实事故事实,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标签: 电瓶车撞人赔偿标准60岁以上要查骨密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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