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566 | 评论:3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毅河北日报记者霍)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实行全封闭,禁止行人上高速。然而,在实践中,行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频繁发生,成为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隐患之一。据河北高速交警总队统计,2021年,河北省省道上因高速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共36起,造成24人死亡,死亡率极高。从事故发生时间看,晚19时至早6时共发生11起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0%。从人员分类来看,有拾荒者、维修工、流浪汉、路人等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侥幸的违法和一时的疏忽而戛然而止,后果触目惊心,教训惨痛而深刻。
案例一:行人过高速公路时被撞死
2021年9月27日晚8时40分左右,杨某驾驶冀B牌照小型客车行驶至京哈高速公路(唐山玉田段)方向102公里处时,与最左侧车道一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相撞,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该行人为附近村民,当时正在高速公路沿线捡废品。分析显示,可能是他看到对面车道有工地,想跑过去捡废品,于是不顾危险穿越高速。但轿车司机杨看到行人时,由于车速快、距离短,来不及刹车避让,最终悲剧发生。交警认定,行人徒步进入高速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他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案例二:老人骑高速公路被撞死
2021年3月3日20时40分左右,高速交警泾县大队接到一货车司机报警,衡德高速德州61公里处发生一起行人碰撞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大货车打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上,一名老年男子趴在高速路中央护栏上,旁边放着一辆被撞变形的自行车。
据大货车司机介绍,事发时,他正准备利用第一车道超车。谁知,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突然出现在车前,摇摇晃晃地穿过高速。当他发现时,躲闪不及,意外发生了。民警随后调取路面监控视频,监控记录了事发全过程,与大货车司机描述基本一致。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被撞老人已无生命体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铰接式客车、拖挂式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沿线的护坡虽然设置了防护网,但经常被人为破坏,有些地方还有缺口,导致行人不时进入高速公路。对此,河北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严禁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的居民,一定要时刻提醒家里的老人不要横穿高速公路,并告诫家里的孩子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玩耍。珍爱生命,拒绝违法,让悲剧不再重演。
本文标签: 2021交通事故折损费一定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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