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5 | 评论:2
近日,迁安公安交警大队针对全市公路超限超载问题突出的现实,开展“全球治超,创建无超载超限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客货车辆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管、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承包人指使或强迫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同步进行责任追究。
日前,驾驶人李某某驾驶一辆严重超载的半挂牵引车(乘坐车主李某)行驶至迁安市万泰公路铁路快线大桥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与桥墩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李某某死亡,车主李某被抛出车外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变形、严重超载、夜间行驶没有保障安全。车主李某对其私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车辆超载的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中,车主李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赵岩都市报冀东通讯员范爱文)
本文标签: 大车超载撞死人怎么赔偿需要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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