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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四条根据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什么情况下会判无罪(关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解读)

这篇文章是关于盗窃及其刑事处罚的。

本文所说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犯罪的一般主体。构成盗窃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窃密是指以不易被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或者他人发现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如推拉门撬锁、挖坑跳墙、潜入他人房间、割包、利用网络技术行窃等。窃密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数额较大是盗窃罪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被盗财物数额较小的,一般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没有必要使用刑罚。但对于一些具体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不符合数额较大的条件,该条也规定了行为本身因其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包括:(1)多次盗窃。盗窃是习惯性犯罪,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旦被抓,他们只能辨认现场查获的金额,很难核实之前金额的账目。正是盗窃罪的这一特点,将多次盗窃行为界定为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入室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害了公民的财产,也侵害了公民的房屋,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当严厉打击。这里所说的“户”,是指公民日常生活的住所,包括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封闭院落,用于居住的牧民帐篷,渔民居住的渔船等。,不包括办公用房。根据上述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解释,非法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宅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入室盗窃”。(3)携带凶器盗窃。行凶者携带凶器行窃,往往无所畏惧。一旦被发现或抓到,他就用凶器反抗。这种行为,以暴力为后盾,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凶器”是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可以用于实施暴力的工具。根据上述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解释,携带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工具,或者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工具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需要明确的是,本条规定的构成盗窃罪的“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携带用于盗窃的凶器而未使用的情形。行为人使用凶器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实施暴力、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财物。扒窃往往采取扒窃或割包等手段,严重侵害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技术性很强,多是反复抓放的惯犯,应该严厉打击。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增加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为犯罪,体现了刑法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切实关注和严格保护,为打击盗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本文采用数额加情节的标准来划分盗窃罪的量刑等级。根据该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或者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拟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应当按照高级人民法院和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按盗窃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

关于“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盗窃住宅、使用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50%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2)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地发生的盗窃行为。;(三)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残疾人财物的;(四)在医院盗窃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五)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6)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了一些轻微案件。根据该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还赃物和损害赔偿,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配赃物或者收受赃物较少,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理解;(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得到谅解的,一般不能认定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在办理盗窃案件时,要注意区分盗窃与其他犯罪: (一)盗窃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盗窃机动车,造成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②以盗窃其他财物为目的,将车辆用作犯罪工具后非法占有,或者遗弃、丢失车辆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③以实施其他犯罪为目的,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然后非法占有该机动车,或者遗弃该机动车,致使该机动车灭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罪数罪并罚;车辆无损失返还的,按照其所犯其他罪从重处罚。(二)盗窃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以破坏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罪的,选择其中一个重罪从重处罚;(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了掩盖罪行或者打击报复,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与其他罪并罚;③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损坏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其他罪定罪处罚。

盗窃什么情况下会判无罪(关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解读)

本文标签: 盗窃罪没赔偿判刑了就不赔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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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亲爱的热爱的你

    亲爱的热爱的你

    2022-03-14 08:03:13    回复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篇

  • 热吻小玫瑰

    热吻小玫瑰

    2022-03-14 01:40:43    回复

    对隔绝的封闭院落,用于居住的牧民帐篷,渔民居住的渔船等。,不包括办公用房。根据上述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解释,非法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宅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入室盗窃”。(3)携带凶器盗窃。行凶者携带凶器行窃,往往无所畏惧。一旦被发现或抓到,他就用凶器反抗。这种行为,以暴力为后盾,不仅

  • 小鬼别浪

    小鬼别浪

    2022-03-14 08:22:33    回复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舒艺莉纨

    舒艺莉纨

    2022-03-14 00:33:37    回复

    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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